莫林觉得龙王有点小题大做了,方殊义的遇刺很可能只是一场私人恩怨,与城主比武並无关係,但他仍然欢迎龙王的到来。.
“我曾经跟独步王交过一次手。”莫林在督城官府前院中间摆下两张椅子,与龙王各坐一张,如果真有刺客上门,他希望视野能够开阔一些。
“哦?”顾慎为有些意外,他从来没听说过这件事,甚至不知道莫林曾经来过璧玉城,他记得老汗王翼卫早年间是在草原东南部闯荡的。
“很多年以前,我和几名兄弟受僱护送一批货物来璧玉城,想必是因为我们没有插金鹏旗的缘故,路上碰到过几拨强盗,都被我们打发了。总之,货物安全送达,我们领了银子,你知道,年轻的时候大家都喜欢天酒地,於是就留在璧玉城待了几天。”
顾慎为看著莫林那张严峻的脸孔,想像不出年轻的他是什么样子。
“有一天晚上,我们包了一家记院,喝得正兴起,来了一伙强盗,说是要替死去的同伴报仇,约我们到郊外比武。那伙强盗当中颇有几位好手,可都是我们的手下败將,而且没听说过强盗劫財不成还要报仇的事情,大家当然义愤填膺,当场就艹傢伙,跟他们一块去找地儿比武,路上打了四五架,死了一个人,他们的人。”
莫林说得极平淡,顾慎为却听得津津有味,他有足够的经验,能將当时的场景在眼前重现,这种事在璧玉城並不罕见,“如果是我,就不会跟强盗去郊外。”
“呵呵。”莫林笑了,“龙王少年老成,大概从来不知道什么叫衝动、面子、热血,酒、女人、银子,哪一样都能让年轻时的我拔刀一战,何况当时三样俱在,十几名记女跟我们一块去的,更多的奴僕挑著酒罈,一路上替我们倒酒,不分敌我,谁喝都行,喝完了就摔碗决斗。”
衝动、面子、热血,这些东西顾慎为都有,只是一直在努力控制著它们,从不让它们占据主导地位。
莫林咂咂嘴,好像还在回味当年的酒味,“再往南有座轮迴山,龙王知道吗?”
顾慎为点点头,轮迴山是璧玉城无主尸体的归宿,龙军的红鸦旗就是他在那里得到的灵感。
“我们就在那比武,围成一圈,更外面是一群群的乌鸦,还有遍地的白骨,谁也不怕,就连那些不会武功的记女与奴僕也不怕,甚至有人拿著骨头追逐嬉闹。”
顾慎为的想像力不够用了,听上去那是一场愚蠢的狂欢,而不是严肃的比武。
“比武开始了,我们一直在贏,被杀的人就直接扔给外面的乌鸦,强盗们的脸色都变了。这时候他们当中出来一个人,脸色蜡黄,穿著破旧的皮袄,手里拿著强盗们常用的宽刀,从里到外都透著其貌不扬,结果第一场他就杀死我的一名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