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赵策英,崩!

其中,更有「斧钺」特权。

这,也就是所谓的「先斩后奏」特权。

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加殊礼,本质上也就是对于【九锡】特权的补充,从而让被封者地位超然,凌驾于百官之上。

西汉萧何、蜀汉诸葛亮,都有过这一待遇。

剑履上殿,也就是准许佩剑、着鞋上殿。

其中,着鞋上殿的特权,主要是源自于汉代。

彼时,百官上殿不必肃立,都是呈「跪坐式」入座。

跪坐,为免失礼,自然也就得脱了鞋子。

是以,时至今日,这一特权已经形同虚设。

赞拜不名,也即勒令司仪官不直呼其名,仅称其官职或爵位。

也即,让官员将受封者视为同辈亦或是长辈。

这也是一种礼遇特权。

其四、特令入掌枢机,宰执天下。

这一旨意,其实也就是恢复了江昭的相位,不足为奇。

此外,还有授太师衔,加齐国公,食禄添三千石,荫补子孙十人。

对于其他人来说,无论是授衔,亦或是添食邑,荫补子孙,都是一等一的封赏。

但,对于江昭来说,还算是习以为常。

唯一值得注意的点,可能就是将门勋贵中已经有了齐国公,而江昭还被授予了齐国公,也就是一下子有了两位齐国公。

不过,这也并不特别稀奇。

国公衔,本质上是一种荣誉,而非官职。

百年国祚,但凡入阁拜相的文臣,大都会得到「国公」的荣誉衔。

如此,自是不免有重复的可能性。

特别是一些顶级的文臣,其封号与顶级勋贵有重复,其实并不算罕见。

当然,这也不影响什幺。

毕竟,文臣主要还是被称呼官职。

文臣的国公封号,一般是不会有人称呼的。

除了关于江昭的赐封以外,诏书中还有两大要点。

一者关乎文武百官。

勒令文武大臣,各守其职,协理朝政,共扶幼主。

嗯.....就这幺一句话。

一者关乎官家遗志。

变法革新、大一统两大事项,都有了成效。

不过,辽、夏未灭,变法也尚未真正结束。

千古盛世,一样也是尚未达成。

为此,官家却是颇为遗憾。

「这—

—」

上上下下,文武大臣,不时有人面上一惊,旋即为之默然,不敢作声。

甚至于,就连性子执拗的二愣子齐衡,也并未胡乱走出,予以反驳。

一来,文书内容合乎法理。

托付幼主,自古有之。

臣子主政,也是自古有之。

区别就在于,无非是江昭的权柄有些过重而已。

但,这也问题不大。

毕竟,蜀汉的诸葛亮可是「可自取之」呢!

二来,贸然反驳,太得罪人。

这种程度的封赏,定然不是一时兴起,而是经过官家深思熟虑的结果。

一旦反驳,自然是有质疑君威之嫌,十之八九会得罪官家。

再者,大相公是托付幼主的受益者。

贸然反驳,百分百会得罪大相公!

两者兼备,就算是内阁大学士走出来,恐怕也得丢官罢爵,难以幸免。

如此,自是无人敢作声,生怕被作了典型。

文武大臣,一时惊慨,连连相视。

就在此时。

大殿正中,江昭一脸的讶色,猛然下拜:「为人臣者,何德何能,敢让小殿下视之如父?」

「臣,实是诚惶诚恐,愧不敢当,还望陛下收回成命!」

洪钟之声,沉稳雄浑,传遍大殿。

丹陛之上,赵策英粗喘着气,也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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