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尔杜村的时候,他每天完成姐姐布置的作业和出的卷子时,都会认真思考该怎么样才能偷懒。
他教雷蒙德和阿娃他们认识单词,也在一定程度上抱有这方面的想法,希望他们成长起来后能帮自己写作业。
可惜的是,双方的知识积累差距太大,没有几年的工夫根本弥补不了。
很快,卢米安布置好了祭坛,圣化了仪式银匕,构建了“灵性之墙”。
嗅着弥漫而出的柑橘和薰衣草香味,他望着偏黄的烛火,用古赫密斯语道:
“我!”
下一秒,卢米安改用了赫密斯语:
“我以我的名义召唤:
“徘徊于虚无之中的灵,可以沟通的友善生物,能写因蒂斯文的弱小者……”
烛火迅速染上了阴绿的色泽,膨胀到了足有人类脑袋大小。
随着卢米安念完了剩余的咒文,一道透明模糊的身影从烛火内钻了出来。
它身高近一米九,长着牛的脑袋和人类的身体,套着棕色的毛皮衣物。
不是那只兔子啊……也是,符合我召唤咒文描述的灵界生物应该有很多很多,每次响应召唤的是谁完全随机……卢米安略感失望又带着一定期待地指着那本巫术笔记道:
“你帮我抄写它。”
那透明模糊的“牛头人”轻轻颔首:
“好。”
它立刻坐了下来,拿起那根暗红色的吸水钢笔,抄写起奥萝尔的巫术笔记。
不错啊,比那只傻兔子聪明多了……卢米安颇为欣喜地想道。
他正要坐到安乐椅上翻看报纸和杂志,突然感觉有点不对。
那“牛头人”的速度也太慢了吧?这都过了十几秒了,一个单词都还没有抄好!
不,它才写了两个字母!
“你能快点吗?”卢米安试探着问道。
“这已经是我最快的速度了。”“牛头人”如实回答。
“……”卢米安无言以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