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土瓦砾中,发现了十七具早已被烧得蜷缩一团、面目全非、如同焦炭般的尸首。
尸身紧紧挨在一起,形状惨不忍睹,根本无法辨认谁是谁,只能从数量和位置推断,应该就是王世晖一家。
「造孽啊————这————」
「完了,全完了————」
一夜之间,灭门惨祸!
救火的人皆心有戚戚。
「此事非同小可,需立即报官。」
王氏族长找到陈立商议。
陈立点头,随意让陈皮同两名王家的青年到县衙报官。
三人来到县衙,找到了两名满脸倦容、打着哈欠的衙役。
「死了几个?」一个衙役懒洋洋地问。
「十七————十七个,官爷,是一家人,全————全没了!」王家青年声音颤抖地回答。
「怎幺着的火?」
「不————不知道啊,半夜突然就烧起来了!」
「哼,定是自家用火不慎,或是遭了天火。」
另一名衙役不耐烦地打断,随手在一个簿子上划拉了几笔:「记下了,镜山王氏,户主王世晖,家中失火,十七口俱焚。行了,赶紧回去埋了吧,天热,别惹出瘟病来!」
「官爷!官爷您再仔细查查吧。这————这火起得蹊跷啊,而且,怎幺可能一个人没跑出来!」王家青年急了,连忙哀求。
「查什幺查?都烧成炭了?怎幺查?」
衙役把眼一瞪,厉声喝道:「如今县里案子堆成山,大老爷忙得脚不沾地,哪有闲工夫管你这自己失火的事儿?滚滚滚!再啰嗦,把你们押去大牢!」
三人回来,将报官的经过一五一十地告知众人。
一时间,灵溪村人人自危。
世道,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