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我·黑夜与银河
我从来不谦虚。
被聚光灯照亮的名利场里,谦虚是放在门口的脚垫;进门之前象徵性地擦一下,就够了。
进门后的廝杀,用不上它。
我从来不谦虚;儘管我始终隱隱地疑惑,为什么我会一曲成名?
音乐是我的庇护所,我的圣堂,也是我的共谋,是我用来扎向人类心臟的长矛。
我的粉丝说,我一定是世界上最大的施虐狂。
我用音乐刺痛人,折磨人,將他们的灵魂团皱摺揉起来;他们说,听过之后,好像不论再怎么抹平,灵魂也恢復不成光洁白纸。
从此阴影与尘灰,就有了落脚的沟渠。
……市场竟会喜欢我,哪怕它並没有给我一个新人不该有的关注度,我也觉得很疑惑。
在接受採访时,我也直说了:“市场的品味突然变好了吗?一边喜欢我,一边喜欢口水歌,是对我音乐的报復吗?”
我当时还正准备列举几个知名歌手举例——第一个人名还没出口,就被经纪人一把推在肩膀上,差点咬了舌头。
不知是因为我的音乐,还是因为我的个性,反正討厌我的人,仿佛有了抗药性的蟑螂群,一夕之间就成百上千倍地繁殖复製,匯成一片乌泱乌泱、毫无新意的雷同面孔。
“第一次听见这么自以为是的音乐人”,“感觉乱七八糟的”,“好闷气的歌,你们听了不难受吗”,“听不懂,喜欢她的人是跟风吧”……
有人还写长长的评论,表达对我的恨,但他们连討厌都討厌得如此庸俗,且对此毫无自知。
留下这种评论后,就好像在自我曝光;让他们自己变成我看一眼就能望得到底的浅水坑。
唯一一个稍微有点新意、让我多看了几眼的批评,是前阵子忽然冒出来的,他们嘴里的话確实很新鲜——“她是末法时代的恶魔之音!任何敬畏上帝的人,都不该容忍这种人的存在,她是antichrist的前头走狗,是我们所有福音派的敌人!”
我居然有这种法力啊?行行好吧,你们把强姦犯都送进白宫了。
理所当然地,在我把这句话公开说出口之后,我的经纪人简直气急败坏了。
“才有一点点名气,就摆上了,人还不是大牌,耍起大牌倒是快!別人像精神病一样乱来,是因为他是成名已久的男歌星,你以为你乱说话,也可以得到一样的优待么?你想通过爭议度获得热度,还不够格!”
她严令禁止我再乱说话,什么採访、节目,一律只能照著稿子念。
我也只好照做——喜欢我的粉丝很多,但单纯的欣赏,並不伴生强硬的侵略性,所以为我说话的声音很小;我只能儘量不出格。
唯有一次我没有按照稿子来。
那是我上一个深夜访谈秀作嘉宾时,主持人问我,我未来一年的工作目標是什么。
经纪人准备的话,都是说出来之后好像没说一样的白开水;我不甘心我的音乐、我这个人,被白开水冲淡。
“我想开一场露天演唱会,在天空里开。”我脑子一热,脱口而出。反正也不是什么有爭议性的话题,没所谓吧。
“天空?”主持人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