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1章 陆北顾的《刑赏忠厚之至论》【求月

章衡论“仁心为本”是根基,而陆北顾提出的“施治得中”则是在根基之上,架起了通向“至境”的实践桥梁,更具操作性和思辨深度。

就连重新看了一遍的韩绛,看到这里也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此论深合他心中对儒家治世理念的理解,却又更为精辟。

“如汉文除肉刑,易以笞役,非宥罪也,诚见断肢体、毁肌肤之刑,绝人自新之路,其害甚于所惩,此存生民之尊严,厚中见大忠也;贞观四年,死囚仅廿九,太宗纵之归,期至皆返,实君臣修德,庠序昌明,民知耻而自诫。”

而后的第五段,陆北顾则是以汉文帝废除肉刑为例,赋予“忠厚”一个前所未有的维度。

——小民尊严!

他指出文帝此举,绝非宽宥罪犯,而是深刻认识到肉刑这种残酷刑罚本身,比惩罚的罪行危害更大,因为它彻底断绝了犯人改过自新的可能,更关键的是,它践踏了人之为人的基本尊严!

而维护这份小民尊严,正是“忠厚”精神的体现。

紧接着,他以唐太宗纵囚的佳话为例,点明其成功的根源并非帝王的仁慈或囚犯的诚信,而在于当时“君臣修德,庠序昌明”所营造的社会道德氛围,使得民众普遍具有“耻感”。

陆北顾将“耻感”的建立,视为比刑罚威慑更为根本、更为有效的社会治理力量。

章衡文中也提到周室“民耻犯禁”,但陆北顾此论,将“耻感”作为可培育、可依赖的积极社会力量,并与“尊严”并列为“忠厚之至”的核心要素,其立意之新颖深刻,可以说再次超越了章衡。

“若法网繁而奸伪益滋,刑书密而廉耻愈薄,此非民性异于往古,实本源未固。故忠厚之至,必务其本,譬诸人身元气,充则外邪莫侵,微恙易瘳;亏则腠理不固,沉疴渐生。”

而这篇文章的第六段,则是再次回到对“本源”的强调。

陆北顾犀利地指出,如果法令越繁密,作奸犯科反而越多,社会廉耻心反而越淡薄,这绝不是百姓本性变坏了,而是治理的根本没有稳固。

他同样以医学为喻,认为“忠厚之至”的根本之道,就在于培固国家的“元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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