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9章 387:集团化

电影制片业务:延续盛影传媒起家的核心优势,负责电影项目的开发、投资、制作。

涵盖主流商业片、类型片及部分有市场潜力的文艺片。

电影发行业务:整合原有的电影发行力量,负责盛影出品影片的国内发行,并逐步拓展海外发行业务(依托与新线等国际公司的合作)。与「中影盛世院线」形成紧密的「制发放」联动。

影院投资与管理:以「中影盛世院线」为核心资产。但出于清晰资产关系和便于管理的考虑,拟将影院的实际运营管理权下沉至全资子公司「盛世影院管理有限公司」。

上市主体通过控股该公司,实现对院线业务的掌控。

影视城投资与运营:整合「闯关东影视城」和正在建设中的「成龙快乐园」。这部分资产较重,但代表了「影视IP+沉浸式文旅」的未来方向,具有巨大的资产升值和衍生价值,纳入上市主体可以提升资产规模和想像空间。

电视电影业务:延续与电影厂联盟的合作模式,生产制作电视电影,供应电视台时段,是稳定且利润可观的现金牛业务。

婚礼录像及衍生业务:作为公司起步的「初心」业务,虽占比减小,但品牌价值和高净值客户资源仍在,可作为特色业务保留,并探索与婚庆、时尚等领域的跨界合作。

盛影劳务公司:负责剧组人员的经纪、派遣与管理,是产业链的人力资源支撑,作为子公司纳入。

关联业务板块(非全资,但由上市主体战略控股或重要参股):

光线传媒:专注于电视内容制作(综艺、栏目剧)和电视长剧制作(如《四大名捕》等,《潜伏》、《闯关东》不属于此列)、艺人经纪(部分艺人合约在此)。

其股权结构保持独立:

盛影传媒占股45%(第一大股东,战略控股)

中影集团占股20%

湘省广播电视总台(通过其下属的产业经营公司)占股20%(重要渠道和内容输出伙伴)

王长钿(经营管理层代表)占股3%

蔡怡浓(核心制作人)占股2%

股权激励池(10%,由王盛代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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