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啃凤爪

菜是刘几点的,二程生于官宦之家,此前不曾吃过这两种食物,均有些摸不着头脑:“猪尾倒也罢了,总算裹了些筋肉。可这鸡爪,不就是一层皮包骨头么,甚至不如鸡肋,食之何益?”

“非也非也!吕氏有云:善学者若齐王之食鸡也,必食其跖数千而后足。可见喜食鸡爪者,自古有之。”

刘几率先拈起一只鸡爪,笑道:“此味须慢品。”

说罢,他曲指捏住中爪关节,齿尖轻巧一嗑,脆骨应声而裂,舌尖灵巧卷出嫩肉,将筋络间裹着的卤汁吮得滋滋作响。

二程相顾愕然,他二人素来恪守膳食礼仪,何曾见过这般活色生香的吃法?

可是……

之道兄的吃相虽然不雅,看着是真香啊!

兄弟俩的喉头接连滚了滚。

刘几心中同样惊异。

他出身贫寒,平日里难见荤腥,儿时馋嘴,没少缠磨娘亲买鸡爪解馋。那时候的他,一只鸡爪便能啃上许久,吮吸至味同嚼蜡方才作罢。

做法自是极简:只消汆去血水,以盐水煮熟即可。

同吴掌柜的卤鸡爪全然不可相提并论。

香!太香了!

刘几时而双唇轻抿,时而舌尖卷起,时而用力一啜,牙齿堪比庖丁手中的解牛刀,精确地切入筋皮与骨节间的缝隙,轻巧、准确、爽利异常。

或轻轻一嗑,或用犬齿细细切割,皮肉便与骨头彻底分离。

如此连吃带吮,一整个鸡爪逐渐变成细小光净的骨头。

二程全没料到鸡爪竟也能吃得这般利落,一时看得定定,连吴掌柜呈上冰镇凉茶都浑然不觉。

刘几诧异道:“看我作甚?快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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