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间里的空气忽然安静了几秒。
突然,埃尔德又像是被针扎了似的,猛地弹起身。
他瞪大了眼睛,隨后惊恐万状的扯著披巾捂住胸口,衝著亚瑟和大仲马喊道:“见鬼!你们俩怎么会在这里?昨天陪我的不是蕾切尔小姐吗?你们这两个该死的傢伙,昨晚到底对我做了什么!”
大仲马把手帕往桌上一拍,整个人往椅背上一靠,把可怜的椅子腿压得吱呀作响:“埃尔德,我这儿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你要先听哪个?”
埃尔德还晕晕乎乎,他扶著脑袋开口道:“那……那就先来点好消息吧。”
大仲马立刻一本正经地点点头:“好消息是,昨晚陪你的,的確是蕾切尔小姐。”
埃尔德听罢,整个人鬆了口气,他差点没感动得落泪,捂著胸口舒了一大口气:“呼……那就好,那就好……幸亏不是我看了眼……”
旋即,他又疑惑地眯起了眼睛:“那……坏消息呢?”
大仲马咧嘴一笑,他就在等这句话呢。
“坏消息是,刚刚蕾切尔小姐出门的时候,特意跟我说了,你昨晚表现得非常——绅士。”
眾所周知,“绅士”通常是个褒义词。
但更眾所周知的是,埃尔德来巴黎,可不是奔著来这儿当绅士的。
“绅士”这个词儿被大仲马拖得长长的,听起来更像是捅进埃尔德胸口的刀子。
“绅士?”
果不其然,埃尔德一听到这个词,整个人仿佛和被雷劈了似的:“该死!亚歷山大,你是不是在暗示我……我就知道昨晚酒喝多了!要不然……要不然……我……”
他一拳砸在靠垫上,悔恨得直挠脑袋,整个人就像只失恋的猴子。
冷眼旁观的亚瑟此时也终於开口了:“先別急著伤心,埃尔德,我这里还有个更坏的消息。”
“什么事?说吧!总不会还有什么能比当绅士更糟糕的了!”
亚瑟翘著二郎腿,戴著白手套的双手交迭在膝盖上:“由於你这两天在巴黎到处胡咧咧,我只能不幸的通知你,在接下来的旅行期间,你恐怕连当绅士的机会都没有了。”
埃尔德瞪圆了眼睛,整个人愣在原地,嘴巴张得能简直塞下一整个牛角麵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