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放下谏言情结,尊重大明命运
朱翊钧对文明系列文章,是非常认可的,甚至觉得这才是翰林学士本该有的实力。
天朝上国是大明的核心利益,论证大明为何是天朝上国这件事非常重要,这是凝聚共识的必要步骤。
这次翰林院学士提到的公,其实就是组织度建设,直立行走使用工具当然重要,火当然重要,但不如组织度重要,按照翰林学士的看法,工具的发明和不断改变,都是组织度越来越高的结果,是经验可以代代相传。
《公》一篇最后,提出了几个对‘公’的畅想。
第一个: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
律法,天子和万民之间的约定,无论天子还是百姓都要遵守,不能有太多的偏私。
百代帝师汉文帝曾经在犯跸案中,要求廷尉张释之,对案犯从重处罚,张释之谏言,汉文帝被说服,没有从重处罚。
当时张释之还对汉文帝说,如果律法连陛下都可以遵守的话,那天下就没有人敢违背律法了。
张释之不仅说,他还做。
太子刘启和梁王违背了宫卫令,张释之弹劾了太子和梁王,汉文帝摘帽致歉,薄太后亲自下懿旨特赦,特赦意味着太子和梁王有罪,而非大臣有罪,这件事才算是过去。
汉文帝遵守律法,律法得到了普遍遵守。
翰林学士们由衷的希望,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这一先秦就提出来的主张,有天能够实现,哪怕是部分实现,即承认是有罪的,即便是通过各种手段逃脱了律法的惩罚,但承认有罪,已然是巨大进步。
第二个,则是一种幼稚的幻想:农民的儿子是天子,天子的儿子是农民。
这个畅想,其实就是希望天子,能够把自己的目光,看向最广大的生产者和劳动者,让自己的阶级认同,更加靠近劳动者,这样在制定政策的时候,最起码会知道百姓的苦楚。
覆舟水是苍生泪,不到横流君不知。
很多时候,朝廷的灭亡,不是没有办法了,而是统治阶级完全无法共情最广大的生产者和劳动者,完全割裂,导致才苍生内心的怨气,已经到倾覆天下的地步,但君王仍然一无所知。
当皇帝的阶级认同越靠近劳动者,那么一些根本性的、路线上的问题,皇帝甚至会比大臣们更加清楚。
万历维新中的大明,就处于这种奇怪的状态里,皇帝的阶级认同,从来不加掩饰的靠近劳动者。
万历维新的驱动力,已经从吏治,转变为了改变生产资料归属和生产关系改变,官厂、身股制、还田、均田、营庄、垦荒等等,都是在工农领域,在生产资料和生产关系的重大变革。
第一句勉强实现,但第二句很难。
陛下对太子的培养是很成功的,但太子是天生贵人,虽然才十一岁,但已经在很多方面表现出了天生贵人的特点,太子做不到像他父亲那样,毫不掩饰的靠近劳动者。
第三个畅想,使奸人不能擅无穷之福利,而善士不挂不赦之罪辜。
人的贪欲欲壑难填,希望制度的设计,可以让这些奸诈的肉食者们,不能夺取无穷无尽的福利;
而一些善良的人,无辜的人,却被这些肉食者依靠权力、身份、地位为难,附加了太多的无辜之罪。
冤枉你的人啊,往往比你还清楚你究竟有多冤枉。
其实这第三个畅想,就是对公正的向往。
翰林学士们希望大明在万历维新中,通过更多的制度设计,来完善制度,做到这一点,在‘公平、公正’上,更进一步。
事实上,大明正在这么做,潞王殿下虽然是混世魔王,为了为难羞辱一些肉食者,发明了公审的制度,对一些肮脏和丑恶,进行了完全的公开审判。
时至今日,公审制度,正在逐渐成为大明律执行合法性根本之一。
公开的、公正的、公平的律法执行办法,是第三个畅想实现的重要途径。
朱翊钧让邸报转载了这一篇《文明:公》的文章。
二月十七日,殷正茂下葬了金山陵园,位列万历维新功臣榜第四,仅次于王崇古之下,作为开海的柱石,殷正茂魂归大明,守护着大明继续向前。
皇帝给殷正茂赠了吕国公,恩荫了殷正茂长子次子的后人,为尚宝丞,不视事,谥号文襄,经纬天地曰文,成其道;辟地有德曰襄,甲胄有劳曰襄。
文襄公这个谥号,是皇帝钦定的,而礼部给的谥号则是荣靖,这也是美谥,但和文字开头的谥号,差了不止一个级别,礼部觉得殷正茂这一生,都未曾入文华殿参与机要,这第一个文字,有些不合适。
朱翊钧直接下了旨,不准内阁封驳。
内阁封驳皇帝圣旨的权力,是非常非常有限的,皇帝听还跟你商量下,皇帝不听,直接下旨,礼部也只能遵守了。
殷宗信带着盈嘉公主去了金山陵园为父亲守孝二十七天,躲避朝中的风雨。
皇帝的第二封圣旨,殷宗信随天子一起南下,驻跸松江府后,和巡抚一起赴任吕宋的圣旨,没有被封驳,但朝中的反对意见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