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这头狗崽子,陈拙的脑海中,陡然冒出来一个名字——
乌云踏雪。
陈拙上辈子也喜欢养狗,不过养的都是边牧一类的中型犬,像是这种实打实的东北细犬,他还是头一回接触。
赵振江对于自个儿徒弟,那是再清楚不过了。
他只一眼,就从陈拙的眼中,看出了他对于这只狗崽子的见猎心喜,于是就举起那好似套了毛毡似的的雪白大爪子,就笑着开口:
「你瞅着小崽子,这爪子……厚实着呢!跟俩大蒲扇似的!往后养成了,上山打猎,指定是把好手。」
「没准儿,那贼狐狸都得让它撵得满山窜呢!」
在长白山猎户的经验中,细犬的爪子肉垫越宽大厚实,说明能够在雪地中奔跑的越快,追逐猎物的耐力越强。
陈拙听到师父的话,摸了摸这「乌云踏雪」狗崽子的脚掌,果不其然,它的脚掌,呈现出拱形的脚掌结构。
这也就意味着,将来在赶山打猎中,乌云踏雪能够像弹簧一样,储存奔跑时的冲击力,节省体能,甚至做到连续追击三小时不脱力。
陈拙看着这狗崽子,原本对于小狼的遗憾,瞬间化作对于狗崽儿的喜欢。
他不由分说,就把赵振江往屋里拽,一面拽,他一面就扯着嗓音喊了一句儿:
「娘,我师父来了!你赶紧帮忙冲碗鸡蛋茶,让师父热乎热乎!」
「我去灶房把火生上,待会儿我麻溜儿整俩下酒菜,咱们爷俩今儿好好喝一回!」
赵振江这会儿都被气笑了。
他瞅着陈拙这小子,还跟以前似的浓眉大眼,就是如今这心眼却多的跟筛子成精似的。
他一挥手,没好气地开口:
「行了,你小子少给我吃屁,也别给我灌迷魂汤!这狗崽子,是那条斑点细犬的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