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赈不必多说,朝廷以最直接的钱、粮,来购买劳苦大众的力气。
如果说高皇帝时,颁布的一道「求贤诏」,是「贤士大夫有肯从我游者,吾能尊显之」。
那当今陛下,便是颁布了道「求民诏」,是「力士民夫有肯从我游者,吾能富显之」。
高皇帝以尊贵换取士人支持,陛下以富贵换取民人支持,殊途同归,价值交换,各取所需。
不过,高皇帝的诏令,只写着要求能力出色,其他性别、年龄、资历都不限,以致于失之于滥。
而陛下的诏令,性别、年龄、资历、能力都影响着不同的工钱,却「滥」到底了。
这样的制度,一个五口之家,只要有一人工作,便能养活整个家庭的生活,偏偏地,华夏一族又是最勤劳的人族,男工女耕,所有国民吃好、穿好、住好,只是时间问题。
那是个从「摇篮到坟墓」的社会。
代价是一种按收入和资产的多寡而征收的累进税。
对五万钱纯收入及以上者,征税一成,二十万钱纯收入及以上者,征税三成,五十万钱纯收入及以上者,征税八成,一百万钱纯收入及以上者,征税九四。
包括官员俸禄、勋贵食邑在内,都要执行累进税征收。
现今朝廷俸禄,最高的,当然是公孙弘这位枢密内阁首辅大臣,年俸四千二百石,枢密内阁其他辅臣、军机司臣年俸在两千石到四千石,六部尚书及地方郡守年俸均为两千石。
时价粮,一石三十钱,年俸两千石,即六万钱,都在一成征税,而朝廷绝大多数官吏,都不在富税之列,只执行百税一的普通民税。
没错,豪富交完富税,该交的民税还要照交,对年纯收入在百万钱以上者,朝廷真实征收之税,不是九十四,而是九十五!
阁臣们、堂官们都知道,这仍不是极限。
拟诏、加印。
天地间第一缕阳光透过窗棂,照到君臣几人的身上,刽子手的感觉,油然而生。
活在阳光的刽子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