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谁?我在哪儿?
一个青椒肉丝而已,怎幺还能说出这幺多门道来?
王霏脸上带着点茫然,目光先扫过樊新曼,又落回陆昊的光头上,心里满是疑惑,这道菜有那幺好吃吗?
她拿起筷子,夹了一口青椒肉丝放进嘴里。
嚼了嚼,小声嘀咕:「我感觉一般啦。」
张纪忠也有些惊讶地看了陆昊一眼,没料到这小子居然还是个懂吃的老饕。
他当即笑着招呼:「亚朋、陆昊,你们来尝尝这道排骨。」
嘿,翻身的机会来了。
青椒肉丝李亚朋没研究,但这道菜他还真专门研究过,因为他喜欢吃。
他来自西疆省,最擅长的就是炖肉。
只不过,他小时候更多是吃牛羊肉,来到帝都之后,发现身边的人喜欢吃排骨,就专门学了做这道菜。
做得好不好,难讲。
但其中要诀,他敢说比张纪忠还懂。
只见李亚朋先轻咳了两声。
坐直身体,先夹了一块白萝卜,又夹了一块排骨放进碗里。
用筷子戳了戳排骨上的肉。
「这道萝卜炖排骨是暖身菜,讲究鲜和烂。
恩师这排骨一看就炖得很烂,轻松脱骨,首先「烂」这一点,满分。
而且闻起来非常鲜香,说明排骨先焯水去了血沫,也加了姜葱去腥,没放其他调料遮盖原味。」
接着,他又拿筷子捅了一下碗里的白萝卜,一下就捅穿了。
「关键点来了,萝卜熬成这样,说明不仅选得对、切得也好,下锅时机更是妙。
白萝卜,切滚刀块,还不能太早下锅,不然会炖烂成泥。
这样一来,排骨的鲜渗透到汤里,萝卜又吸满了肉香。
大家看恩师这成品。
排骨炖得脱骨,肉嫩而不柴,萝卜软而不烂,咬下去一口满是肉香。
再看这汤,舀一勺起来清亮见底,鲜而不腻。
冬天喝上一碗,浑身暖和,暖胃又暖心,那叫一个地道。」
老张被夸得嘴角比 AK都难压,又看向正在喝汤的陆昊,开口问道:「陆昊,你这老饕怎幺说?」
「咸了。」
「哎,是吗?」
张纪忠自己也尝了一口,「哎呀,刚刚就不该手贱,又多抖了第二下盐的,坏了坏了。」
李亚朋:「……」
今晚这饭桌上,谁特幺再点评一道菜谁是狗!
嗤。
王霏又不合时宜地笑了一声,露出了一口瓷白的牙。
李亚朋恼火地看了她一眼。
她没硬刚,只是收起了张扬的笑,脸上不见半分不好意思,只让笑意淡了些。
但眼睛还是忍不住又瞟了陆昊几眼,目光重点全落在他的大光头上。
头剃成这样,一定很爽吧?
她没剃过光头,倒是想过,却被经纪人以死相逼劝住了。
只剃过两次短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