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专辑卖1000多万张,那就是差不多8到10亿港币,也即一亿米刀以上的营业额了——他的歌手约一旦签进来,未来不求太多,发个三五张专辑好了,这就是多少的营业额?身在局中,哪怕只占10%的股份,利润有多少?
更不要提,周惠敏至今没有签公司,你说接下来她会签哪里?
梁泳琪跟千禧年代的合约马上就要到期,她又会签给谁?
这两位在过去的一年里,那都是在整个华语歌坛大红大紫的天后!
所以说,价格马马虎虎编一个就行了,谁都别认真、别算帐,林见鹿说他要七成,那就大家分剩余的——分多分少,都是在给你送钱!
人家阿鹿现在事业很大,不在乎这点小钱分润出来,给老朋友面子来的!你要是再丁丁卯卯的算,那就有点太不识好歹了!
人家合约到期,完全不屌你们,自己开家唱片公司好不好?
你奈他何?
当然,坐下之后聊几句,老段还是提出了一个新的、小小的「请求」——再给我录两首新歌吧,哪怕只录两首就好,你觉得不够满意的作品都可以,说好的《夜曲千万庆功版》,我一直没出,留着你那首粤语的《富士山下》呢,之前你们给音乐工厂录的《我唱罗大又》那张专辑里,你把《皇后大道东》重新填词的《烧酒歌》,也可以录一版你自己的版本,放进来,之前只收录在别人专辑里的合唱作品,也收进来,像你跟郑秀纹合唱的那首《分手快乐》之类,然后你再给我录个一两首新歌,让我凑一张《新歌加精选》,也算是给你的滚石三年,告个别。
林见鹿听得哈哈笑。
好家伙,这算盘珠子打的,都崩到脸上了!
然而再想想,也无所谓——跟其他人一旦爆红之后,就会第一时间反过来埋怨和嫌弃老板对自己太苛刻不一样,林见鹿别管多红,从来都没打算毁约啊、重新谈合同啊之类的,当年签过的字,他绝对认帐,且认真履行合同。
尽管他完全有资格争一争,而那幺做,也的确是能让他多赚不少——但是,何必呢?做人,不应该只看眼前的一点点利益嘛!一撇一捺才叫人!
不要说老段这里,其实可以算是他人生中的贵人了,没有滚石给的发专辑的机会、帮自己迈出去第一步,哪来自己的今天?
事实上,就连当初在纽约,张爱嘉半夜生扑,直接犯了林见鹿的大忌讳,让他一度内心里很是恼怒,已经都推演好怎幺把张爱嘉悄无声息的踢出自己的团队,还能让她有苦说不出了,但最终,念及她作为经纪人,无论在港港、湾湾,还是后来在阿美利加,事实上都对自己帮助很大,最终就还是收手,只是拿掉了她的经纪人身份,仍然允许她作为助理留在身边帮忙。
而拿掉葛福红分润自己在欧美方面收入的权力,乃至缩减她的提成比例,林见鹿的做法也是直接把新合同签了五年给她做弥补——主要是欧美的业务,她也是真的完全插不上手,总不好让她就那幺什幺都不做的白分钱。
所以,只要不是真正的背叛,又或生死攸关的利益撕裂,林见鹿一向都很愿意与人为善,甚至宁肯自己贴点钱出去,也不愿意为了仨瓜俩枣的事情,坏了交情。
还是那句话,有些交情,一旦毁了,就一辈子都没了。
没得回头。
他自贫贱来,上辈子贫贱,这辈子开局也够穷的,一直走到今天,最让他自己得意的,不是自己有多红、赚了多少钱,不是自己已经铺排开了多大的商业版图、未来会是怎样的超级大亨,甚至也不是自己泡了多少妞,睡了多少上辈子的女神,尝了多少新鲜的口味、试了多少上辈子只在片里看过的姿势和体位,又或已经有了多少个孩子,等等这些,全都不是。
反倒是他一直到现在,都还始终保持着「与人为善」这个想法,且一直都坚持身体力行,愿意吃小亏——小姨太有一次撒娇要钱,要到手里之后,忽然就蹦出来一句,其实老公你这个人,相貌那幺威武,心里却很柔软的!
嗯,类似的话,陈舒华也说过。
她说:不知道为什幺,我就是能感觉到,你虽然很花心,那幺喜欢泡妞,但你对女人却从来都狠不下心来,你的心呦,其实柔软的不行!
嗯,只要不背叛自己,不给自己戴帽子,林见鹿对待自己的女人,其实有着近乎于上个世代的老风流种子的多情与诚恳——我爱你,我想睡你,但我不是单纯的喜欢你的好颜色,像是在花园里看到一朵开得正艳的花,随手掐来欣赏、不喜欢了就丢掉似的那样,我爱你,就愿意把你整个移到我自己的小花园里,然后养你一辈子。
不要讲二三十年后渣男渣女横行,大家普遍奉行只打炮,你的人生我概不负责的人生观,秉持着占了便宜就跑、谁都别想占我便宜的思维,即便是在当下,在港港,在港港这浮华的娱乐圈,林见鹿的这种花心,在哪怕不是他女人的那些旁观者们眼中,也几乎无人会给予恶评——又帅又红,又有才华又有钱,还愿意反过来养着你,你还要怎样?
巴不得被他炮,主动凑过来想让他炮的女孩子,多了去了!
现在这些情人,事实上已经是林见鹿很收敛、很克制的结果了——她的女人们心里对此都是门儿清的,所以才基本上无人抱怨!
然而,一个内心柔软的人,又何止是在对待自己的女人的时候,会心软呢?
对待老朋友,也是一样的。
之于他人而言,姜纹、王京,那都是大导演,华语影坛数得上的人物了,但说实在的,之于现在的林见鹿而言,无论影响力、财富量级,乃至权势级别,姜纹和王京他们,早就跟林见鹿差了不知道多少个级别了。
但林见鹿跟他们从不摆谱,甚至会格外尊重像姜纹这样的老文青的敏感的自尊心,经常都是主动叫他来帮个忙,帮完了忙,还愿意耐心地告诉对方,这特幺不是我自己的钱,你不拿白不拿——《神话》跑过来帮了几个月的忙,林见鹿直接给姜纹挂了个助理制片人的名头,却给他开了高达120万的工资!
他自己出去演一部戏,时至今日片酬也就五十万六十万封顶了,一部《阳光灿烂的日子》,他前前后后折腾了好几年,拍出来之后,拿了不知道多少大奖,连同上头给发的奖励算一块儿,他这个导演也就一共赚到手里一百来万!
罗大又也一样。
这个交情也不差的!
所以之前林见鹿主动拉人,帮罗大又的音乐工厂录了一张《我唱罗大又》,卖了据说上百万张,帮罗大又狠狠地又赚了一把,但其实,他个人填词,加上跟罗大又、李宗胜一起合唱《烧酒歌》,才只象征性地拿了1%的版税,且罗大又打电话催了两次,一百多万的版税收入呢,他也都一直没过来结算,直接告诉罗大又,留着等我过去,咱们一起喝酒的时候花掉。
而到了现在,他完全可以自己另起炉灶,不差钱,不差声望、不差作品,当然也不差渠道,但他却还是选择了把音乐工厂收过来,且给老罗留下10%的股份——虽然已经注定是唱片工业的尾声了,但林见鹿哪怕再认真工作几年,这10%的股权,都足够老罗拿着养老了!
所以喽,这就是林见鹿的做人而已,再说了,给滚石再录几首,又不是白唱,《新歌加精选》也不至于卖太差,那就简单录几首歌给他好了,大家一起愉快地收割歌迷,「行吧!感谢你段哥,当年那幺捧我,把我捧到那幺红!」
嗯,意思是,这份人情,你用光了。
老段也不知道听出来林见鹿的意思没有,总之就是哈哈一笑,赶紧道谢,似是很觉心满意足——加一起能有三四首新歌就不错,《新歌加精选》,少说也是四五百万张起步的销量,那就是至少四五亿港币的营业额,之于滚石而言,投入小、回报大,顶得上给一个正当红的一线歌手砸钱,辛辛苦苦做四五张专辑赚的钱了。
正嘻嘻哈哈闲聊,说着要下楼吃饭喝酒的事情,罗大又却又再次拉住葛福红,又喊她叫会计师来查查帐,趁着还没喝酒,让林见鹿把字签了,然后他就好把《我唱罗大又》的版税帐目给清了,也方便接下来大家重组音乐工厂。
结果正是这个时候,大约五点多,一直开着的电视机里,TVB的滚动新闻忽然开始播报一条新消息——港港本土著名的恒生银行,正式发布公告,宣告股权易主!据悉,恒生银行董事会发布公告,本埠之龙华投资有限公司,已正式与原持股方汇丰银行达成股权交易,交易内容涉及恒生银行之56.4%股权,涉及资金规模未提及!现今,龙华投资有限公司,已经替代汇丰银行,成为持股56.4%恒生银行之大股东!该公告未提及公司内部人事变化。
恒生银行绝对是本埠最大的银行了,且就算论营业规模、资产规模,也仅仅只是逊色汇丰银行、渣打银行这两大英资银行,位列港港银行业第三名——至于中银,他家虽是发钞行兼结算行,但迄今为止,在港港本地的营业网点并不算多,介入本地经营的银行业务,也偏少,而且在港人心中,中银也是外地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