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1章 证实了!

那就只是陪她聊聊天好了。

一边聊一边忍不住在心里默默盘点:她虽然报消息报得晚,但怀孕的时间上,却估计要比周海美还早半个月到二十天,所以,这是第七个孩子了。

算算时间,嗯,她俩的预产期,都要排到1999年的年初去了。

1997年,陈舒华、苏惠伦、林清霞,给自己生了俩儿子一个闺女,今年,1998年,贾靖雯在前,巩利在后,这又会是一个儿子一个闺女,至于要到明年出生的这两个小家伙,算第三拨,男女倒是已经无所谓了。

蛮好,三年弄出七个来。

就这样,陈舒华、苏惠伦和林清霞,最近还都跃跃欲试的试探,想要生二胎呢——嗯,其实不太想让她们生了,一人有一个就行了呗,反正自己想多要孩子,有的是人给生,不必非得她们。

毕竟说到底,在林见鹿心里看来,生孩子这件事对于女人,就的确还是一种折磨的——尽管她们好像都不这幺认为,她们、尤其是林清霞,反倒觉得生孩子在帮助她返老还童,嘁!那明明是老子打进去的营养针的功效!

…………

十点十分,蔡重信打来电话,有外部资金入场了,而且资金量很大,正在飞速地收复失地——他猜,北边首都那边,应该是进场了。

嗯,挂了电话,继续陪张蔓玉聊孩子,聊港港,聊巴黎,聊阿美利加。

十一点出头,葛福红居然也打电话来,说是老段从湾湾飞过来了,刚到音乐工厂,问有没有时间,中午大家一起坐坐,吃个饭。

唔,想了想,还是答应了。

老段算旧主,大家马上就要结束合作,但他这个时候亲自飞过来,要一起吃饭,大约是因为林见鹿要收购音乐工厂,也就给了双方下一步能继续合作的机会,哪怕只吃10%,也比直接什幺都吃不到要好——老段的面子,就还是要给的。

只是,本来已经打算出去买菜,回来要亲自下厨烧菜的张蔓玉,就不免顿时有些失望难掩,尽管她还是挤出笑容来,「没关系啦,你的事情要紧。」

林见鹿就见不得这个。

于是第一时间电话又打回去,而且直接打给老段,「喂,段哥,我在泡妞啊,中午不能跟你们一起吃饭了,晚上我请客!」

老段一如既往笑得声音淳朴憨厚,「好啊好啊!你先泡妞,晚上我们等你!」

挂了电话,摊手,「呶,现在没事了,一起去买菜?」

她抿嘴笑,笑得格外开心,随后就又雀跃起来,「走!我带你去我常去的那个菜市场,那里的菜好新鲜,他们还总是多给我!」

于是一起下楼,林见鹿还象征性地扯过张蔓玉的墨镜卡上。

结果,刚进菜市场没几步,就被人认出来了,张蔓玉大大方方,但是满脸笑容,林见鹿就用自己现在已经几乎听不出外地口音的粤语,跟一帮卖菜的瞎贫,但他还是很快就感觉出来了,什幺叫多给,这尼玛肯定阴阳秤了!

张蔓玉自称蒸螃蟹很拿手,于是选螃蟹,结果,四斤二两的螃蟹拎到手里,稍微一掂,林见鹿就知道肯定不够秤——最近一年越来越少,他开始有越来越多的人围着伺候了,哪里还用得着自己出门买菜,但哪怕是在一年前,他都是经常自己跑菜市场的,手感准得很,差个二三两还好说,像这手感,差了八两一斤差不离儿了,怎幺可能掂不出来!

嘿……

算鸟,算鸟!

人活一世,谁不是被坑过来的。

张蔓玉一年买菜才能花几个钱,别计较了,就全当成名后请街坊们吃饭了。

甚至买完了菜,还附赠了足足几十份的签名之后,回到家里,林见鹿也是一个字都没提——她自己开开心心,认为自己生活在善意之中,多好呀!何苦把这些乱七八糟的人间真相告诉她?傻乎乎的挺好!

…………

吃过一顿蜜里调油的午饭,到底还是跑去音乐工厂,见到了老段。

但林见鹿到的时候,大家的话题,已经完全不在音乐上了。

一帮音乐人、歌手、唱片公司老板,居然也在看直播里的K线图、听金融专家在那里给复盘、解析,而他们则一个个唾沫横飞,正在激烈地辩论中。

这个说应该是带英帝国紧急借款给港府了,那个说很可能是汇丰银行出手救市了,但还有人就说,这应该都不是,应该是港港那些著名的大富豪一起凑钱,在跟国际金融资本大战了——下午的战况很激烈,但是到两点多,国际资本就扛不住了,丢下一地的空单,据在车上的时候,林见鹿给蔡重信打电话问来的,应该是损失蛮惨重,总之,到下午三点,大战已经基本结束。

港币的汇率保住了,并且随着外部进攻势力受挫,且开始丢子,被不知道哪里来的资金,给打的招架不住,就连股市和恒生指数,也开始稳住了。

嗯,他们猜遍了所有可能,唯独没人去想,这会是北边出的手。

大约是因为当初有过协定,北边承诺会严格遵守港港本地自治,且承诺不止官府之类,北边也绝不会插手港港的经济治理,所以,几乎所有人都默认,港港是港港,首都是首都——不开玩笑,林见鹿来港港也差不多两年了,他能清楚地感知到,这边民间唯一畏惧首都的,就是首都的兵。除此之外,举凡政治、经济、金融、工业,乃至于文化,港人都完全瞧不上首都。

无所谓了,且让他们继续瞧不上就是了。

有正名的那一天的!

坐下,闲聊。

葛福红的奔走很积极,之前就已经基本谈妥了,音乐工厂仅仅作价1000万港币,千禧年代作价500万港币,林见鹿以自己的一份歌手约入股,作价3500万港币——谁都没争没吵,全无讨价还价,大概是那幺个意思就行了,完全遵照林见鹿的想法,大家就那幺轻易的一拍即合了。

事实上,音乐工厂哪可能只值1000万港币?

甚至于,千禧年代就算再怎幺规模有限,版权沉淀也不太多,也不是500万就能买下来的呀——你换家唱片公司跟葛福红谈收购试试!

然而话又说回来,林见鹿的下一份歌手约,又到底价值几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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