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仅关系到社会秩序与国家安全,而且关系到政府的公信力。遏制犯罪、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成了国家迫在眉睫的任务。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高效打击犯罪,迅速扭转刑事犯罪居高不下的状况,中枢决定采取措施,对严重刑事犯罪予以坚决的打击。
然后八三年八月到八七年月,历经三年五个月的严打,社会治安立竿见影的好转起来。但是,严打仅仅结束一年,犯罪率又迅速反弹。
八八年起,刑事案件大幅度上升,当年达到八十二万起,第二年猛增至两百万起,第三年达到两百二十万起。
短短三四年间,全国刑事案件数量竟上升三倍。这一时期一个突出特点是犯罪团伙增多,并朝着黑社会性质组织方向发展。
部分地区治安状况恶化,重大抢劫案件增多,爆炸案件连续发生,各地接连发生犯罪分子抢劫金融机构、运钞车及持枪抢劫巨额财物等案件。
而在九四年清明后不几天,粤省某市发生一起特大刑事案件,还没过几天,又连续发生了及其团伙械斗案件,死伤上百人。
所以,粤省就在今年的五月初,展开了一场大规模的地区性严打。等到了九六年,因为国内治安形势再一次恶化。
另外就是为了迎接香江和澳门回归,创造创造稳定的治安环境。中枢决定开展新一轮的严打,并加大力度。这是时隔九年之后在全国范围内再次进行的集中打击行动。
可让人没想到的是,这一次的严打,跟第一次一样,在严打期间,治安形势迅速好转,但结束之后又很快反弹。
在世纪之交,社会治安再一次面临严峻的形势,刑事案件增幅较大,严重犯罪呈现暴力型、有组织型和智能型的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