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我们自己本土的公司生产的消防器材,一是好沟通,二是好维护保养,三是可以扶持本土企业,四是出问题好追责,比起使用外地公司的消防器械,还是有优势的。”
“其他单位为什么采购,我不清楚。”
“但我在市局做局长的那几年,我的想法就是这四点,本土安全,方便沟通,设备维护,以及主体责任人明确。”
慕行之继续开口,回答着杨东的问题。
这也是把刘腾强提出的疑问,拆解掉了。
杨东心里很怪异,刘腾强之前交代问题的时候,提到老局长慕行之,可谓是敬佩之极,完全是一副打抱不平的态度,为老局长打抱不平。
但是此刻慕行之回答的问题,却总有一种否定刘腾强的意味,而且刻意的维护着市局以及闫静敏的权威。
三个人之间的关系,还真的是有些复杂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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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慕行之把刘腾强提出来的这一点,都给否了。
那么对于刘腾强而言,对组织的贡献就几乎为零了,他说的都是错的,那么最后量刑的时候,就不会考虑积极配合这一方面。
那么对于刘腾强来说,就不是个好事情。
“老局长,刘腾强是你老部下吧?”
杨东想到这里,开口问道。
慕行之闻言缓缓点头:“对,那小子二十二岁就跟在我身边做事,可以说我是他的师父。”
杨东闻言越发奇怪,做师父的怎么能这么坑徒弟?
“我是站在公正客观的角度回答问题,并不会因为他是我徒弟,我是他老领导,我就要偏向他。”
慕行之看出杨东的疑虑点,因此他开口回答道。
杨东不再聊这个话题,而是另起炉灶,继续问下去。
“刘腾强所交代闫静敏担任北春市公安局副局长的时期,他当时还是北春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的支队长,她让刘腾强放掉一个嫌疑人,当时禁毒支队怀疑这个嫌疑人携带毒品,正在找证据的时候,她让刘腾强放下这个案子。”
“对于这一点,你应该有印象吧?”
杨东继续开口问道。
慕行之当时还是局长,所以肯定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