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5章 庆和县,说话算数!

2009年11月28日,庆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庆和县住建局,庆和县房管局,庆和县供电局,庆和县自来水公司,宏达供热庆和县分公司,联合下发通知。

庆和县经过21天抢修工作,昼夜不停的加班加点,现已将庆和县城区域内,共计12个老旧小区,超过2000户家庭,涉及8千余人的基本民生需求,用水,用电,取暖等问题解决。

特此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县政府值班室电话进行反馈,电话为:55*****

2009年11月29日,庆和县公安局对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扰乱老旧小区改造民生工程的贾某,龙某等28人已进行批评教育,拘留等形式,现已释放。

2009年12月4日,庆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庆和县公安局,庆和县人民法院提交省高法,现将关于霍十三,周典,刘野,许君等犯罪团伙抓捕归案,立案侦查。

经查其几人以及犯罪团伙多年来触犯扰乱社会治安罪,贩卖毒品罪,组织从事黑社会罪,入室抢劫罪,杀人罪,强奸罪,性质极其严重,经省高法审理并宣判,现通知如下:霍十三犯扰乱社会治安罪,贩卖毒品罪,组织从事黑社会性质罪,入室抢劫罪,杀人罪,强奸罪,数罪并罚,特判处死刑,缓期一年执行。

周典犯扰乱社会治安罪,入室抢劫罪,聚众赌博罪,聚众淫乱罪,贩卖毒品罪,破坏公共财物罪,故意伤人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8年。

刘野犯扰乱社会治安罪,强奸罪,故意伤人罪,贩卖毒品罪,组织卖淫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5年。

许君犯扰乱社会治安罪,诈骗罪,寻衅滋事罪,霸占他人财产罪,故意伤人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9年。

其他犯罪人员各判处有期徒刑3-7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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