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杨鸣是分管矿产资源的县领导,对开发这个项目有一定的安全性。
二是杨鸣做事稳靠。如果他发现有问题,会及时告知梅子。
于是, 梅子很快就与板兰乡政府签订了下石锰矿开发合同。
可就在大批工人进驻下石锰矿,进行开发之时,金吉公司的老板何相生,拿着一纸合同找到了下石村委和乡政府。
尽管合同上白纸黑字,上面盖有村委的印章和村长的签名。
可何相生却被告知合同无效。
原来,三年前下石村委跟金吉公司签订了锰矿开发合同。
但这份合同没有得到乡政府的认可,金吉公司也一直没有开发。
板兰乡党委书记骆来过担心合同签不下来。
没有告诉杨鸣及梅子,下石村委跟金吉公司签订锰矿开发合同。
直至何相生拿着合同找至村委和乡政府,杨鸣和梅子都还蒙在鼓里。
何相生被告知合同无效,萌生了跟下石村委和板兰乡政府打官司的念头。
有人告诉他,要打赢这个官司,必须找一个得力的律师。
否则,民告官,不是那么容易告赢的!
于是,经人介绍,何相生来到了南州,找到了律师段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