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下旬,王鸿涛召开了市公安局党委会,按照省公安厅工作要求,专题研究市公安轮岗交流制度。
王鸿涛说道:“为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增强公安机关的生机与活力,推动警力科学有序流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省公安厅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将在全市公安系统实行轮岗交流,下面请纪检书记杜龙宣读实施方案。”
杜龙汇报:“为确保此次轮岗交流顺利完成,局党委成立了领导小组,王鸿涛书记为组长,党委委员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纪检组,负责日常事务。本次轮岗交流基本原则:1、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2、坚持个人意志服从组织调配原则;3、坚持干部素质与岗位相匹配原则;4、坚持培养锻炼干部与优化队伍结构相结合原则。”
“交流轮岗范围:全局在职在编人民警察、非警公务员、工勤人员。”
“交流轮岗的对象:1、在同一单位或岗位工作时间较长的;2、无法胜任岗位工作需要的;3、涉及内设机构调整的;4、因亲属关系按规定需要回避的;5、其他原因需要交流轮岗的。”
最后,王鸿涛强调:“本次轮岗交流时间紧、任务重,必须在一周内完成,各分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做出适当的调整,由纪检组统一安排。1、提高认识,交流轮岗工作是加强队伍建设、激发队伍活力的重要举措,是实现警力资源合理配置的现实需要,确保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2、有序组织,对在交流轮岗中遇到的新情况,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理。3、平稳交接。岗位变动决定宣布后,交流轮岗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到新单位或岗位报到履职,并妥善做好工作交接。4、严肃纪律。坚持以大局为重,服从组织安排,严格执行局党委的交流轮岗决定。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交流轮岗,视情况给予待岗处理,待岗期间,按照相关规定停发相应津补贴;待岗时间超过6个月的,经局党委研究,当年年度考核直接评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扣发当年度一次性奖励金;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此次轮岗,目的是要借机强化石油保卫支队、刑侦支队、经侦支队、治安支队、督查支队这五支核心力量,所有的轮岗都为这五个支队服务,来一次大换血,但凡有问题的全部调整出去,尤其是石油保卫支队,将会是下次行动的主力军,一盘散沙、各怀鬼胎难成大业,紧握的拳头打出去才有威力,集中力量办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