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不复杂,地方有户人家上京告御状。
不满县府判罚,告到了郡府,又告到州府,仍不满判罚又告到了王都。原告是一四十多的妇人,被告是原告的赘婿以及儿子女婿。妇人年轻时招赘,没想到孙儿出世之后,赘婿与儿子便商议让孙子改姓赘婿的本家姓。妇人家中已无父母兄弟姊妹,自然独木难支。
【你孙儿随三代血亲姓氏,符合律法。】
妇人怒道:【符合律法却不合道德!他这赘婿都该随我家姓,又怎能改为别家姓!】
于是她一连上告。
这件小事在王都引起轩然大波。
当然,她最后告赢了。
不过这件事情产生的影响却持续了很久,直接推动了合婚的出现。有一户人家曾担任过公西仇保育协会的骨干,正为此事苦恼,倏忽灵光一闪想到偶像族内的特殊婚姻形式。
【咱们也可以合婚啊!】
这个词是他灵机一动想出来的。
【何为合婚?】
【便是家中女眷能与男子合婚,所生子女留在娘家抚育,男方也非赘婿。举一个不恰当的例子,咱们女儿是武者,就如农人家的母鸡,下蛋都在自己家,不就没那么多事?】
这个比喻不恰当,却扼住了核心。
赘婿招进来,万一多年之后家道中落容易被偷家,但赘婿不进门呢?确实没了顾虑。
这个设想很粗糙却也让这些人家心动。
甚至在朝会提了出来。
盼王庭能专门修订一套律法确保其可行。
普通人就普通婚嫁,谁嫁谁娶由两家说了算,但是家中有修炼天赋的特殊人家也该特殊对待。如今针对婚姻的律法已经不适用当下的男女婚姻,趁着现在矛盾不多尽早干预。
以后闹出问题再介入就麻烦了。
文武百官对此也有不同看法。
几次全武行下来还真敲定了合婚草案。
跟一开始的粗糙提议相比,这份就完备得多。合婚也代表男女双方是夫妻身份,子女户籍必须写上生父生母姓名,只是户籍在女方这边。这也是防止多年之后,其子嗣说亲说到血亲头上!因为合婚的试行以及好评,也进一步推动旧版婚姻律法的改动,男女不仅同姓不能婚,五代内不论堂表都不能,杜绝亲上加亲的陈旧思想。最后一点争议倒是挺大。
官员觉得堂亲可以这般限制。
表亲就不必了吧?
甚至有脑洞大开的担心沈棠是利用此次事件当筏子,限制各家深入联姻壮大的门路。
以往都是限制堂亲多,现在表亲也禁?
沈棠道:【男女结合生育子嗣,男出一半女出一半,皆是血亲,岂有远近一说?这孩子还需要在母亲腹中怀胎十月,真要计较起来,你所谓的表亲不应该比堂亲更近更多?】
这还多了十个月呢。
沈棠也是烦够了近亲结婚。
根据医署去岁统计上来的一年新生婴儿数量来看,夭折率是降下来了,其他没有啊。
几乎每个村隔两年就出一两个唐氏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