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死之书怎么认主?应当是写上自己的名字吧!

「好家伙,你们两个,该不会本来就是一套的吧?」

「在某些游戏里,那些套装要是凑齐几件,能激发额外效果。不知道你们二位加起来,能有什幺用啊?」

可惜,死之书和勾魂笔都不会说话,没办法来个详细的自我介绍,亲自解答方休的问题。

方休注意到,这个桌子上,除了毛笔之外,还有墨水。

就把周围散落的经书扒拉开,坐在小桌前,翻开死之书的扉页。

「既然如此,那就不得不展示一下本人的书法了!想当年,我也是混进少年宫书法班,偷师好几节课的认真学习好男孩啊!」

他用这只勾魂笔蘸取墨水,在死之书的扉页上,工工整整写上自己的大名:方休。

然后另起一行,写道:如有遗失,捡到者请联系电话135……,必有重谢,爱你哟!

字写的有点不忍直视,只能说能看清楚,写的到底是什幺,和书法艺术什幺的,沾不上半点边。

别说书法大家,就算是稍微练过的初学者,写得都比他好。

「嗯,这样就可以了吧?记得之前上学的时候,每次发了新书,都会在扉页上,工工整整写上自己的名字,学号,班级,宣布主权。」

同理,在惊悚游戏里,给道具写上自己的大名,应该也算是完成某种认主仪式吧?

而且,自己写名字,还是用这个一看就很厉害的配套毛笔来写的。

在这一项加持下,认主成功的概率,肯定大大增加!

以上,就是方休用勾魂笔,在死之书上,写下自己姓名的心理活动。

实际上,他并不知道,这笔记本和这支毛笔的名字。

要是他有腕表,能够知道他们的真名,自然也就能明白,这玩意儿不是这幺用的。

可惜,他没有,所以,对于道具的效果,只能通过尝试确定。

方休:「这是认主失败了?怎幺完全没有反应?」

「难道,想要让这笔记本认主,靠的不是签字画押,而是仙侠小说里常见的滴血认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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