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是同桌,其实一点都不熟,在毕业之前,有足足三个月的时间,对方没有和他说过一句话。
三个月之前那次,还是他找对方借两块钱零钱坐公交车,对方以不借钱给陌生人为由,没有借给他。
「可恶啊!竟然和我亲爱的好同桌那幺像,那幺你也有取死之道了!要是你愿意死一死,把腕表让给我,也是一件美事儿!」
当然,这只是方休的口嗨罢了。
众所周知,人在一个人独处的时候,很容易就会放松自我,做出一些羞于见人的事儿,说出一些略显中二的话,像是喊出奥特曼变身的口号,或是摆出姿势,释放斯诺修母射线。
方休这个状态,就算是眼前有人,那也和没人没有区别,反正那些人也不会在意他。
……
眼镜男推了推眼镜,宣布道:「不好意思,你们都猜错了!本人其实是个小说家,创作的小说以侦探,恐怖,悬疑题材为主,所以,除了称呼我为艺术家外,你们叫我大文豪的话,我也勉为其难可以接受。」
他的语气中,还带着几分兴奋:「最近老是感觉灵感枯竭,就遇到这样外出取材的绝好机会,我现在已经开始文思泉涌,恨不得立马奋笔疾书了!要是能活着回去,这次我绝不会再让编辑催稿!」
小女贼:「哇!大文豪!请问你的作品和笔名是什幺呢?我很喜欢看侦探小说,说不定我还看过你的书呢!」
眼镜男嘴角抽动:「嗯,嗯,嗯……咳咳,不重要。众所周知,作者的笔名,就像是他们的底裤,不到万不得已,是万万不能露出来的,不然很容易社会性死亡。」
因为书名和笔名太过羞耻和中二,他并不想亲口将其讲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