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其步入与离去时的足迹特征虽有区别,但区别并不大,在步幅和步宽上都没有明显变化,主要是步态稍有改变,朝诊室走时的重心明显偏右些,右侧痕迹更深,出现外迫痕迹,说明主要以右脚承重。
要知道他进去时可是带着一袋三十多公斤的肉沫,而人在负重时因为总重心升高,行走时迈步不稳,难免造成步幅变短,步宽变宽,可他的足迹主观特征却没有明显变化,说明这三十公斤重物对他而言并不算负担,不足以大幅改变他的步态。
而且右侧足迹深,其余特征无明显改变,也说明他是左手提着袋子,造成整体重心向左偏,于是躯干调整自然向右偏,主要重量就落在了右脚上。
从出现足迹的草坪边缘到窗台,这组近乎六十米的进入足迹,都是这样的特征,说明作案人始终都没有换手。
可以说相当健硕了。
大概率还是左撇子。
廖主任认可了他的判断啊,并给出了几个关键数据:「这人身高在一米六九到一米七二左右,体重六十二到六十五公斤之间,可能有一定误差,更精确的数值需要进一步勘验计算才能确定。
「关键是两个特点,一是他每一步的步幅都相当接近,在七十五厘米,步宽四厘米,特征属于分离步,二是他行进中习惯脚后跟加速磕地,然后前脚掌拍落,蹬地迈步,重心持续向前,如此反复,行走起来很有力量感。」
游闻舟眼睛微眯:「齐步走?」
廖主任点头赞同:「确实符合齐步走的脚步动作要领。常人走路虽然很多也是后跟先着地,但一般不会加速磕地。」
「明白了。」游闻舟总结,「作案人中等身高身材,力量大,耐力足,行走步态与齐步走足部动作要领一致,可能曾入过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