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在经过长期使用后,还摸索出了应对枪口上跳的办法,那就是将手腕倾斜九十度,让子弹呈扇形发射,将其发挥出了更强的火力优势,。
此方法一经推广,就更受游击队们的喜爱了。
看着手里的镜面夹子,曹魏达喜爱的摸索了一番。
犹记得小时候,他最喜欢的就是过年了,因为过年的时候可以领压岁钱、吃好吃的,还可以买玩具枪!
他那时候最喜欢的就是这种大型号的手枪了,当时拿着的时候,觉得自己就是世界上最帅的小屁孩!
「喏,给你了。」曹魏达虽然挺喜欢镜面夹子的,但他用到的机会并不多。
就算遇到危机了,近战有武术,短距离有白朗宁,长距离有Stg44突击步枪虽然他没有经过系统培训过枪法,打的可能不是很准,但足以威慑敌人,然后跑路!
所以,这把镜面夹子放在他身上实属浪费,还不如做个顺水人情呢。
毕竟,就算没有自己,这个叛徒大概率也是活不成的,最后的所有的一切也属于红党的。
他都已经捡了人头了,目的已经达到了。
郑朝阳倒是没客气,他可是知道曹魏达是个大款。
再说了,我一路跟随,提心吊胆的保驾护航,这支枪就算回报了。
将枪递给郑朝阳后,曹魏达又在实体上到处摸索。
摸到心脏的时候,明显感觉到了一股凹陷,显然刚刚的肘击已经将对方胸前的肋骨给打折了。
三下五除二的将尸体摸完,一份证件,一小碟联银券,七八块现大洋,就没其它的了。
「够叛徒,穷鬼,呸!」曹魏达相当嫌弃,打开证件借着昏黄的月色看了看,「东亚学术研究会名誉团员」
厌恶的将证件和钱通通递给郑朝阳,那证件他没鸟用,指不定郑朝阳他们有些作用。
随后,在郑朝阳呆愣的目光下,他迅速而又熟练的抹除周围的痕迹。
郑朝阳就这幺眼神复杂的看着他,直到曹魏达拉他跑路,这才暂且收敛心神。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