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法则(上)(月初求月票~)

部分法则之间虽然也分上下高低和从属,但是并不绝对决定战斗的强与弱。

许多复合权柄的上下从属关系更是模糊不清,难以明确界定。

单纯法则之间的争斗,无论是相生相克,还是从属有别,真斗起来,还是要看神祇自身的神性与神力的强弱。

甚至在某些完全无关联的法则面前,仅依靠法则本身,都无法对对方产生任何影响。

就像黄昏和狂风,根本无法相互影响,绘画与音乐也难分胜负。

只不过常规情况下,越接近本源的法则,其神性和神力也就越强大。

随着宇宙的不断完善和法则的日益复杂化,神祇的职责和权柄也会变得越来越复合化和互联化,这是宇宙演进的必然趋势。

许多神祇因此能够掌握多重法则权柄,成为复合法则之神,其力量将更加强大和多元,这也使得等级划分愈发困难,战斗起来的结果也越发难以确定。

另外,同一神既然可以拥有多项法则,成为复合法则之神。

那么,同一法则也可以被诸神共享权柄,这种共享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法则有主之共享,即该法则有独立的神性自我存在。

在这种情况下,法则之神可以选择将部分权柄分享或赐予给其祂神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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