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千二百八十二章 超级英雄

高扬吸了口气,道:「你的思维方式够跳跃的啊。」

墨菲笑道:「有人在网上套话,得手之后,经过几个小时或者几天,就是开车从里奇蒙到达开枪位置的时间,然后死者中枪,这个时间不可能很精确,但是,至少有五次时间是控制在六个小时以内的。」

高扬摆了下手,示意墨菲继续,墨菲微笑道:「我开始在里奇蒙查找那把枪,没找到线索,于是我开始查找里奇蒙的好枪手,还是出于我的超级天赋,我首先就把目标锁定在了女人身上。」

高扬伸了伸大拇指,道:「你厉害,真心话,你确实厉害。」

墨菲很是得意的道:「我根本没有查第二个人,首先就找到了菲尼克斯,然后,我开始暗中调查她,于是我立刻就对她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于是我就开始查她的历史,最后我几乎可以确定就是她做的,于是我派人潜入了她的家里,拿出了她的两把步枪,稍加查验,我就确定是她了,另外告诉你,她用的是那把迷彩涂装步枪。」

高扬皱眉道:「为什么不直接抓了她,而是留下了她呢?」

墨菲叹声道:「这还不明白?清洁工需要一个杀手,一个优秀的杀手,菲尼克斯不仅是个优秀的狙击手,也确实是个优秀的杀手,所以我打算把她招揽过来。」

高扬立刻道:「为什么你改了主意?」

墨菲叹了口气,道:「因为她实在是太嗜血了,她不像十三号,十三号是有目的杀人,没接到任务绝不会杀任何人,但菲尼克斯需要隔一段时间就必须杀个人,这样的人,不适合清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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