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夫冈笑了笑,道:「三年,还是算了吧。」
m少尉这时笑道:「从公羊身上还是能得到些东西的,他的运动量相当的大,但是他的膝盖磨损程度却很小,这引起了医生的极大关注。」
沃尔夫冈沉声道:「为什么?」
「因为他的奔跑方式,公羊在跑动的时候,膝盖弯曲的程度很小,虽然承受的冲击力和我们的跑动方式相差不多,但是膝盖软骨磨损程度降低了至少百分之四十到五十。」
沃尔夫冈笑道:「他跑起来腿几乎不打弯儿,不过,他的髋关节不会受损吗?」。
「会,但是损耗程度很小,在完全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只是个大运动量的正常人磨损程度差不多,公羊跑步的时候动作很奇怪,医生录像研究后,说是完美的长跑方式,对各个关节的损耗都降低到了最低程度。」
沃尔夫冈站了起来,道:「这就很有价值了,把报告给我看看,其实很容易想明白,公羊曾生活了很久的原始部落依靠长跑来获取食物,长跑是他们最基本的生存技能,所以必然会把这项技能发展到最优,那么缺点是什么?一项技术优点很突出,就不可能没缺点的。」
m少尉笑道:「缺点确实很明显,就是跑的很慢。」
沃尔夫冈噗嗤一笑,道:「我把这个忘了,公羊确实能跑很久,但他的速度可不敢恭维,要不然的话,他岂不是能去奥运会上拿马拉松的金牌了。」
m少尉笑道:「没错,他很能跑,但是别想在任何竞赛中获胜,只要他习惯性的跑起来,就必然会跑的很慢,而不管是什么一万米长跑还是马拉松之类的,终究比的还是速度。」
沃尔夫冈点了点头,道:「那么,是不是已经可以下结论了,依靠长时间的训练,以及一个合适而科学的跑步方式,再加上一点点的人种天赋,就可以做到高扬的程度。」
m少尉轻轻的摇了摇头,道:「很遗憾,还是不能,就算具有公羊同样的条件,能做到他的一半是正常,当然这已经是正常人不可能达到的程度,能跑到公羊的三分之二就是超水平发挥,或许在具有同等条件下,有极少数人能够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