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0章 艾丽丝的新玩具!

莱昂纳尔从「沙尔庞捷的书架」离开时,已经是夜里。

作为自己即将单独出版第一部小说,他自然比较慎重。

但是参考了市面上诸多出版合同,都不太符合自己的心理预期。

十九世纪出版业除了最常见的买断制外,各种奇葩合同可以说是“百齐放”。

比如儒勒·凡尔纳,他与「赫策尔出版社」签订的就是固定薪酬合同。

「赫策尔出版社」每个月支付给他500法郎,他则每年至少要交出1部长篇小说。

一年6000法郎在法国算是上层中产的生活,凡尔纳可以在南特住大宅、开游艇,十分优渥。

但与其他成名作家动辄数万法郎一部的天价收入相比,又显得微不足道。

虽然后来涨了几次价,但儒勒·凡尔纳始终都没有获得能匹配他名气的收入。

而巴尔扎克、雨果在成名之后,曾经要求过以「印数」支付稿费,算是版税制的雏形。

但是由于缺乏相应监督手段,又让他们陷入到无休止的怀疑与诉讼当中——雨果后来干脆放弃了按印数分红。

毕竟印刷、销售书籍和戏剧演出不一样——剧院再大,座位也有限;演出需要预先通告。

上座率也很容易追踪,买张票进去扫一眼就知道个大概。

不过莱昂纳尔经过再三权衡,以及和自己的“公证人”德拉克鲁瓦反复商议后,还是准备让“版税制”登上历史的舞台。

一方面法国在「大革命」后,已经通过立法确立作者享有作品财产权;

到19世纪中叶,法国的司法判例又逐步强化“作者不可被无限期剥夺权益”的条款。

铁路、书报亭、订阅制的普及,扩大了图书发行;大众也更愿意为畅销小说买单……

加上出版行业竞争激烈,出版社自然要竭力与畅销作家形成长期合作关系。

这些都提升了作家的地位,强化了与出版社“斗争”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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