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是刘长安,也更愿意生活在和平的年代,这温和平静的日子,活泼而欢快,就像少女一般模样。
不老不死也没有做过圣人,没有办法视百姓为草狗,刘长安总是活在当下的世界里,总是会在存亡危急之秋愿意为这个民族,这个国家做一些事情,刘长安认为自己终究只是个活的更久一些的人而已,没有想过站在淡漠的视角看待一切。
似乎从两千余年前,刘长安第一次从军出征,无数年来外敌入侵时,无数鲜血铺面铸就的抗爭,都在宣示著一句话:寇可往,我亦可往!
就是不能屈服啊!
刘彻有没有真的这么说过,没印象了,但是他这么做了,而且做到了。
活得再久,终究还是感觉人类文明诞生以来的这些歷史让他的生命也更有血液的温度。
……
……
一晃这么多年过去了,刘长安今天的回忆有些久远,抬起头来看著天空,总觉得不那么通透的城市上方笼罩著什么古老的气韵,在惊醒著他沉睡的记忆。
於是刘长安又在菜市场买了一只小母鸡。
小母鸡毛色素白,有著浅浅的鸡冠,顏色淡粉,犹如少女的唇,羽毛触手温暖而丰满,翅下毛髮细腻如绒,刘长安想起除鸭以外,古时也有文人才子爱养母鸡。
现在有很多娱乐活动,古人终究无聊些,偶有变態之爱好,也不足以为奇。
菜市场买的小母鸡便宜些,丟到车厢里去也没有那么心疼,不过他还是阻止了周咚咚想要用绳子牵著小母鸡去玩,小母鸡都要死了,让人家死之前好好歇息会。
从车厢里把瓶子拿出来,百脚虫已经毫无生机,轻轻捏了捏,能够感觉到外壳下的臟腑肌肉已然死硬,於是刘长安再把小母鸡丟了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