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凯萨琳面不改色,作为四十年生涯的老社员,经历了无数大风大浪,如今六十多岁了,早已过了攀比的年龄,对于自己在收容信念上输给一个晚辈,丝毫没有表现出懊恼和羞意。
反倒显得云淡风轻,拍了拍乌云墨道:「好孩子,我不如你。」
乌云墨笑了笑也没说什么,完全没有谦逊的意思,更没有找个理由给凯萨琳老前辈台阶下的打算,没必要。
不如别人就是不如别人,没啥好遮掩的。同是欧米伽组的社员,并不代表信念就一样崇高。
蓝白社对信念要求的最低标准,只是甘心赴死而已。可以说大部分社员都超越了这个程度,两人不过是其中一个超纲程度,没有另一个超纲的多罢了。
乌云墨不会觉得伙伴就要和自己一样伟大,凯萨琳也不会觉得自己没有晚辈崇高而自惭。
「我来!」
墨穷毫不犹豫地上去扎了一下,苟爷同时也握了上去。
接着,两人也都出现圣痕,苟爷的圣痕在左肋,冒出一个十字架般的钉痕,淌出血来。
至于墨穷,低头寻找伤口时,只感觉双眼猛然剧烈酸痛,然后流出泪来。
不,那并不是泪,墨穷手一摸,乃是杂有玫瑰花香味的鲜血。
「竟然是流血,不是天然气吗?」墨穷嘀咕道。
凯萨琳说道:「这种血液,是在特性下强制流出的,并且保证是玫瑰味的鲜血。」
「就像它在尸体上的效果一样,不管你体内是什么血,流出来的瞬间被转化为它规定的状态了。」
尸体怎么会有新鲜血液呢,但事实上尸体的圣痕所流出来的,却也是鲜血。
墨穷揉搓着自己的血泪,从自己体内流出来这样的鲜血,他好久没看到了。
圣痕就像是个转化口,天然气从中流出的瞬间成了鲜血。
「果然我最低啊,450mb/s。」墨穷操控着脑海中映照出来的电脑。
三千六百兆的带宽,也比公民要高了,但和乌云墨相比,还是差距不小。
除此之外,虔诚也影响着配置,墨穷脑海中的电脑比蓝白社内部流通的电脑都还要好些。
「苟爷,你肯定比我高,多少啊?」墨穷看向苟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