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手放下汤碗,哼了一声:“有什么难的,阿德害怕进内地,打电话同我自首,一五一十交待的。”
尹照棠乐道:“你系真有巴闭,有卧底警察找你自首,下次是不是英军找你投诚啊?”
左手嘴角上扬,也乐了:“都不是冇可能的喔。”
“痴线!”
尹照棠骂了一声,来到客厅,翘起二郎腿坐在沙发上,点起雪茄,分析到:“他可能是怕警队的身份,在内地藏不住。能藏一年两年,都藏不了一世。”
“与其将来被以间谍罪逮捕,倒不如现在跟我们投降,顶多丢一份工作,小命肯定能保住。”
江湖社团在对待卧底上,跟电影中有着巨大差距。只要没有把人得罪太狠,或拿到关键罪证,一般都是被社团礼送出门的。
毕竟,卧底有着整支警队的背书,虐杀卧底,等同和警队开战。而且,甚少有卧底能混进社团核心,十年,二十年的卧底生涯,开出来的工资,都足够收买一个大佬做线人了。
干嘛要叫一个年轻人,冒着生命危险去卧底?
所以,卧底行动往往只针对某一个大佬,最多两到三年的工作期,上司无权进行延期。
左手佩服大佬目光长远,跟着移步到茶几边,吞云吐雾,出声赞道:“还系大佬有远见。”
“但是那个二五仔,一定不能叫他好过!”
尹照棠冷笑一声,目光狡黠,面色极其凶恶,咬着雪茄道:“我看工厂里的二五仔,恐怕都不只他一个。”
“两年前,进波鞋工厂,肯定是找罪证。现在找不到罪证,害怕做间谍,想走就走啊?”
“我都要叫他们,一个个把命留下来!”
飞马鞋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