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家多年,他对家乡的记忆早已经模糊,唯一记得的,就是无数个夜晚,寒冬刺骨的冬夜,自己那六十平的小家里,亮著一盏小小的檯灯。
他每天都有做不完的试卷,背不完的英语单词。
母亲告诉他,別人家里有钱不要紧,只要自己肯努力,总有一天会超过他们,过上好日子!
这句话成了彭小勇很多年的信念,他带著这股子信念漂洋过海,心想一定要让瞧不起自己的人刮目相看。
可是很多年过去,这些似乎並没有感觉。
大城市纷纷扰扰,彭小勇虽然说学歷很高,但是放在大城市却也是沧海一粟,只不过在这里,彭小勇不会想著有人在背后议论自己没出息。
大城市容纳不住肉体。
可是小县城,却早已经放不下灵魂。
任由周大姑又哭又闹,彭小勇就是不愿意回家。
当然,这一切周煜文是不知道的。
周煜文计划在家里待两天,可是因为这些俗世耽误,差不多待了四天,差点把最重要的事情忘掉。
那自然是要拜访一下自己的丈母娘,潘敏阿姨。
先不说前世丈母娘对自己有多好,就是这一世,周煜文把苏晴送到纽约的时候,她也和周煜文说过,自己不在家的这些日子,要麻烦周煜文多照顾一下母亲。
周煜文自然不会忘记。
於是就这么抽空,让刘硕开著大g带自己去苏晴的家里拜访潘敏,
刘硕最近也因为周煜文的事情,吃的满嘴流油,明明是二十岁的年纪,但是却感觉愈发的油腻。
现在刘硕的老子,可是也要看刘硕的脸色。
嘿,用刘硕的话来说,他算个什么东西啊,就有个小破的石料厂,天天人五人六。
我现在可是天天跟县长,局长吃饭!
你认识么你?
刘硕在家里的时候,就这么干脆的和父亲说话的。
而做了一辈子生意的刘父,却也只是嘿嘿笑著。
儿子有出息了,当父亲的怎么可能不开心呢,他甚至討好的表示:“你哪天看看,你那个同学,周煜文什么时候有时间,我们一起吃顿饭。”
“抱歉,没有时间,我哥忙著呢,我哥哪里有时间?”刘硕很不屑。
开车的时候,刘硕把这些事情都讲给周煜文听,还咧著嘴说:“嘿嘿,哥,
这可全部是你的功劳,高中的时候,这老傢伙一喝酒就要骂我,说什么我学习不好,以后能有什么出息?呵,他现在可是一个屁都不敢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