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二章 爱好

一首藏头诗

首藏头诗

藏头诗

头诗

诗。

嗯,非常精妙绝伦。

好在柴柴纯粹写着自己玩,没想过要找人出版什么的——以她的身份出本书完全没问题,实在不行柳无怠还能买几家报纸、杂志出版社,送给柴柴,

让柴翠翘小姐在柴翠翘杂志社主办的第一届青年文学奖中获得诗歌大奖,

效仿当年李昂的一篇《我的区长父亲》荣获全区作文比赛一等奖。

除了文学创作之外,柴柴其他的爱好基本上也都是三分钟热度,

种点花都能把花种死,

抱着死花在李昂面前转来转去,表情悲苦,嘴里吟唱着什么「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

逼得李昂不得不用沼泽神力把花救活。

连花都养不活,

柴柴养宠物,特别是养猫的想法自然也被李昂驳回了,理由是猫这东西很邪性,

李昂小时候亲眼看见过一只黑猫,骑着摩托车,拿着手枪,把一只老鼠的耳朵打掉了。

「在画什么呢?」

李昂走近过来,发现柴柴手里拿着的油画应该是反复修改了太多次,乌漆嘛黑已经看不出原来是什么图案。

柴柴脸庞微红,却依旧挺胸擡头自然道:「咳咳,我在画《夜晚下的肯亚黑人矿工挖掘煤矿》。」

「这也行?」

李昂眼角一抽,吐槽道:「你怎么不画个《极昼季节北极洲雪原上闭着眼睛寻找食物的北极熊》呢?」

「嘿!这位爷,您还真说对咯。」

柴柴一挑大拇哥,从旁边拿起一副全白的油画,「看看这幅画儿,您要是喜欢,这幅画儿也能送您。」

「你自己留着吧。」

李昂无奈地撇了撇嘴角,「我出去一趟,去孟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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