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昂没有回答,只是饶有兴致地审视着邹正则。
他大概四十五岁左右,体型中等不胖不瘦,留着短发,脚上踩着布鞋,穿着发皱卷毛的红色短袖T恤与黑色长裤,短袖没有遮盖住的手臂部位,有着大片大片的陈年烧伤痕迹。
而他的脸上,灼烧伤痕更加明显,暗红色的伤疤将整片左脸覆盖,一直延伸至右耳下方,每当他微笑的时候,略微肿胀的嘴唇就会向旁边牵连,令人担心他的嘴角会不会沿着伤疤就此裂开。
「曾魏明与汪芳妮夫妻,是你杀的?」
「是我。」邹正则点了点头。
「为什么?」李昂问道:「仇怨?」
「仇?」邹正则摇头道,「不是为了仇恨,而是因为爱。」
李昂咧嘴吐槽道,「任何一个心智正常的人都不会把谋杀当做爱的表达方式。」
邹正则摇了摇头,咳嗽了几声,从椅子上站起来,敲了敲桌子,「你觉得我这里怎么样?」
「作为一个补习班而言,还不错。」
「其实这里不算补习班」邹正则笑道:「住在这片地方的人都不算有钱,很多夫妻干的都是起早贪黑的体力活,根本没有时间、没有条件带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