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五十年来,商品经济在整个社会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有了显著的提高。其带来显著的改变,便是大量的物资涌入市场。不只是远销欧洲的苏杭丝绸、衣被天下的松江棉布、价比黄金的景德镇瓷器,还有那些原本在小农经济时代,只能自产自用的粮食、棉花、蚕桑、茶叶、靛青、果品等都纷纷进入市场,成为商品。这些商品又多又好,愈发刺激了百姓的生产从多而全,进步到少而精。这种深耕细作的社会分工,加大了生产的价值,促进了各地的互通有无。
除了南京、苏州、松江、杭州等老牌商业中心外,又涌现出许多中小商业城镇,如吴江的盛泽镇、双杨市;浙江的不濑镇、长乐市等,商业市镇遍布东南。北方则以燕京为主,有河间、临清、开封、西安、太原等中小城市,及郓城、彰德等小镇,与南方的商业网相连接,形成一个遍布全国的巨大商业网络。商人穿梭其中,货运南北,每个市镇既是商品的集中地,又是商品的交流中心。因此,不论何地的货物,都能从市场上买到。特别是那些中心城市,虽然本身没有发达的工业手工业,但城内货肆鳞次,商人们汇集天下之货在此出售,想要什么都应有尽有。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国初严格的户籍制度土崩瓦解,不仅是军户名存实亡,负责为官府生产的各种匠户也逃亡一空,这些人到大城市中改名换姓,加入到商业生产的行列中。官营作坊的消失,更使得官府直接征收所需物资,变得困难重重。
这些新出现的经济现象,对官府的各项政策与措施起了巨大的冲击作用,一些旧的常规的做法行不通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些新方法——置身于商品经济大潮之中,许多官员深感征收官府各种实物并负责运输,不仅费心劳神,还常常因为各种原因误事受罚,他们希望能借用商人的强大力量,来轻松完成任务。
到了嘉靖末年,商人已经成为掌握社会经济的重要力量。各大城市中的居民,多半以商贾为业,剩下的一半,则是为商人做工的雇佣者,可以说,整个城市经济,都已经被商人们控制了。家拥万资的富商大贾如过江之鲫,家资至百万者才能称为巨富。其他二、三十万,只能称中贾耳。
几百年后的人们会知道,货币是一种公众的制度,它把原来属于公众的权力授予私人。私人资本积累愈多,它艹纵公众生活的权力也越大。尤其是商人们善于和官府以及地方势力打交道,越是富有往往就越有势力,这使得他们不像农民那样可以随意盘剥驱使。
尤其是嘉靖以后,沉默提出的『以商养士,以士护商』的号召,在这十几年间,已经深入人心,各省的商人们普遍效仿晋商,把赚来的大把银钱,投入到本地的文教事业中,开办学校、资助士子、赞助文会,馈赠文士已经成为常态,经过十几年不懈的努力,使朝廷地方有大片为他们说话的官员、文人……一旦官府催征过猛,诛求无度,赖帐不付,马上就有数不清的文人口诛笔伐,危言耸听,骂官府『捶骨竭髓,以致人人破家,逃死相继』,也会有官员以充满同情的口吻上书,说什么『数万金之家,无不荡产罄货,因而投河经渎,言之酸鼻刺心,孰非酷吏之流毒哉?』好像一夜之间,商人就要全都破产了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