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错,还挺有职业精神。
下车,前行100多米,张宣敲响了门。
咚咚咚...
没反应。
再敲,咚咚咚...
门开,陶歌问:「你没带钥匙?」
张宣走进去:「忘了。」
陶歌问:「事情处理的怎么样?」
「挺好。」张宣简单说了说。
听完,陶歌直皱眉,「要不要姐帮忙?」
「帮什么?」
「整人。」
张宣伸手摸摸她额头:「没发烧啊,这有点不像你说的话。」
陶歌伸手打开他的手,笑道:「姐无聊,所以想找点事情做,小时候看大院里那些熊孩子都是用关系欺负人,我都还没试过呢。」
张宣听笑了:「你自己都说那是些熊孩子了,你还学?」
陶歌优雅地撩下头发:「我想学坏,总得有个过程。」
张宣一脸懵逼:「为什么想学坏?」
陶歌给他倒杯水:「可能是好日子过太久了吧,想找点刺激。」
张宣接过水喝一口:「想找刺激还不简单,到大街上随便吆喝一嗓子,有的是臭男人给你舔脚。」
陶歌围绕他细碎步转一圈:「要不你帮姐舔脚?」
张宣白一眼:「没那爱好。」
陶歌双手抱胸:「那姐帮你舔?」
「哦哟,还有这好事?」
说着,张宣屁颠屁颠坐到沙发上,伸个腿,意思是你快来,不舔是狗。
陶歌嫌弃地瞧了瞧:「先去洗澡吧,等会我跟你说点事。」
「行。」奔波了一天,张宣早就感觉油腻了,起身去了浴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