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林立新这话的意思,似乎是真的打算就这么硬顶着夏普的专利限制搞自己的产线?
「不要误会,我在收购了西屋电气的消费电子部门后才发现,其实他们早在几年前就已经搞出了成熟的产品,只不过碍于业务收缩一直没有机会正式推出。」
」??」
如果说前面那些还算是人话的话,那这就完全是在放屁了。
林杰屏很清楚西屋电气现在是什么情况。
如果西屋真有那本事,那他们根本不至于沦落到现在这样把自己拆碎了卖的情况。
说到底他们除了核电之外根本就没有别的核心业务。
要不然也不至于被通用电气摁着打了。
「真事儿,你还别不信。」
林立新笑得很开心。
就算这事儿不是真的,那它也得是真的。
「先不扯那个,总之我们MirNva需要泛林集团的Rainbw蚀刻机以及最新的PEVD
设备。」
经过一晚上的学习,林立新不仅仅是掌握了F—LD的基本技术。
在专利堆里,还让他有了一个意外收获。
先发明还是先申请?
——
显然,如今的美国奉行的是前者。
哪怕是有巴黎公约的限制也是如此。
只要他能想办法证明F—LD的相关专利是他们先发明出来的,哪怕是夏普现在申请专利,那也无济于事。
而证明先发,显然LD的诞生地RA以及西屋电气是最合适的。
夏普的专利从霓虹进入美国市场需要一年的窗口。
这一年的时间足够他做很多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