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恐怕不行,我们合同签定,只有 。”
“哦,理解。”董平也没抱指望,立刻道:“那如果我想买下徐峥的份额,于老板能不能行个方便?徐峥有35%,无论在谁手里,比例都是划分好的,影响不到你们的业绩。”
这35%,是指扣掉发行费等之后的利润。
那发行方是谁?自然也是99了。
比如《港囧》票房 ,35%就是1. 。
但徐峥明显不满足,董平才过来说话。
“是这个道理,关键是你当着我的面挖墙脚,我很不爽,没得谈!”
“徐峥和你们签的不是包身工,我们合作有什么不行?我是冲着于老板的面子才来解释一声,否则我们直接合作,你也追究不了什么。”
双方火药味渐浓。
董平道:“你们只是签了第一阶段的合同,《港囧》什么都没落实,只有个框架,我甚至可以掏违约金,自己开戏!”
“你恐怕忘了版权!”
于佳佳哼了一声,道:“版权在我手里!”
“换个名字就好了,我也懂法的。”
“换名字观众会认?大家冲着三部曲才来的。”
这里说一下:《泰囧》的全名叫《人再囧途之泰囧》,所以在现实中才跟《人在囧途》打官司,但《港囧》就叫《港囧》,不涉及版权。
不过现在 ,片名还是叫《人再囧途之港囧》。
董平的意图很简单,就是要分一杯羹,与徐峥、宁浩合伙办公司,他不觉得这是挖墙脚, ?
人家去别家当股东,你都不让?再说就算当股东了,也可以继续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