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运用的手法是本片核心,简单说:女儿在2号杀了人,现在要制造2号不在场的证据,怎么办?
他在3号带着全家去了趟市里,比如去了一家餐厅吃饭,故意与老板交谈留下印象。
隔了一周之后,他再次去餐厅,反复对老板讲:“您忘了?2号那天我们全家来这吃饭,觉得您这的奶油面包太好吃了,还打包了一份呢!”
因为人不太会记得日常琐事,隔了一周本就模糊,主角再给他们不断洗脑,说我们是2号来的,2号来的……
这样就打乱了时间概念,把3号发生的事移植到了2号,让餐厅老板在不自知的情况下做了伪证:“没错,他们一家是2号来吃饭的。”
主角利用这种手法,将街坊、酒店人员、爆米小哥等等全部洗脑,制造了完美的不在场证据。
但就是因为太完美了,导致极不真实。
巩俐饰演的反派经过各种审讯调查,始终无所获,爱子心切的她直接下令抓人,完全不顾法律程序。
她将这个角色演的又艳又凶,往哪一站,制服一穿,把男人踩在脚下蹂躏的感觉。
颜丙燕很好的完成了任务,她的角色是个普普通通的妻子,没啥本事,没啥文化,整日操劳的黄脸婆,但面对强势的警察局长时,却能勇敢的站出来。
两个母亲对峙的这场戏非常精彩。
巩俐不知儿子的生死,像头即将发疯的老虎,对着对方做最后一次威胁:“你也是个母亲,你应该知道,为了自己的孩子,我没有任何做不出来的事情!”
颜丙燕额上青筋迸露,每个字都带着颤抖的气音:“有的孩子是孩子,有的孩子——是畜生!”
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