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不是所有的故事都会拿出来给人看,比如我写的第一本长篇,一共写了约有二十来万字吧,一直锁在电脑的硬碟里,五六年过去了,没有别人看过,一方面是因为它的青涩,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它是在满足自己的兴趣,而每个人的兴趣总是有些与众不同的无趣之处,所以拿出来给人看,估计看的朋友会觉得无趣。
我是一个很喜欢写东西的人,就像庆余年那章里面,借范闲的口对范若若说:「人是要生存的,所以如果能够找到一个养活自己的方法,而这个方法又是自己的兴趣所在,这就是一种比较理想的生存状态了。」
当时就有位读者朋友在书评区里问:「老猫是不是有些感慨?」
我是有些感慨,写东西本身就是一件多么有意思的事情啊(如果能随便自己一天写多少字的话),居然还能挣钱,这就更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