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七十二章 胜利属于哈士奇

烈焰巨蟒提亚马特并不一定比头狼弱小,但它从那一刻起,就决定跟随在头狼身后。

因为跟着头狼走,可以报仇。

兽潮中像提亚马特一样的个体还有很多。

仅凭一个头狼,所能收服的不过是普通的亚种族部落,而且数量也相当有限,可是混沌风暴在后面推了一把那情况就完全不同了。不管是多么强大的生物,哪怕是传说级生物,只要落了单就不可能是混沌之潮的对手,因此当混沌之潮席卷南境森林的时候,有无数强大的始祖生物都失去了自己的领地和子嗣,不小心连自己都折进去的倒霉蛋也不在少数——面对这种局势,一个可以在混沌中提供无差别庇护的头狼所代表的意义也就显而易见了。

很多时候与其说是莉莉收服了某个部族或者某个生物,不如说是她释放出的秩序之光在黑暗中如同灯塔,自动招引了那些在黑暗里惴惴不安的魔兽们。

当森林陷入一片漆黑,那么头狼作为唯一的光源,所有幸存的生物都会自动向她靠拢。

一支难以想像的大军就是这样成型的。

老兵菲利普把自己的双手大剑放在一旁,身子有些无力地靠在城墙上,他看着下面的战场,轻轻呼出口气:他能看出来,接下来应该已经不会再轮到自己上场了。

那股潮水正在以惊人的速度蚕食混沌。

他看到几个蜥蜴人士兵在挥舞着石头做的长矛作战,一头巨怪在用木棒和石块击退附近的混沌爪牙,这些「杂牌军」所用的装备实在简陋到可笑,但事实上人类都知道不能因此小看了亚种族的力量。亚种族的文明层次赶不上人类,武器装备和魔法技艺更是与人类相差甚远,但它们天生有着极其强大的肉.体力量,巨怪的皮肤本身就不亚于精钢甲胄,魔狼的牙齿本身就和精灵锻造的冷钢刺剑一样锐利坚固,在一对一的战斗中,一个全副武装的人类其实不一定就能比一个亚种族蛮兵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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