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童年和少年里,唯一的男人形象始终是他,与国同辉的方同辉。
……
3.人如物
真正意识到性是怎么回事,是在我初一终于开始长毛了以后,那时我的家已经散了。
暴富弄来一张碟片,神秘兮兮的捂在怀里,塞进影碟机时,手指哆哆嗦嗦,脑门冒汗,唯独眼睛散发着一种澎湃的光。
那部片子叫做《玉女心经》,那两个大大方方向我们展示的女人分别叫做舒棋和李丽真,三点全露的熊熊野心在她们脸上蒸腾出一种我不理解的勃勃欲望,我全程看完,虽然还是不理解她们为什么要拍这种片,但是终于知道性是怎么回事了。
性不是我所以为的生育,性虽然导致了生育,但它是另外一码事。
它是……释放。
释放体液、释放情绪、释放本性、释放人类不得不压抑着的一切。
自那天之后,暴富掏裆他们便常常以我家作为据点,千辛万苦弄来一些不能细写的片子,顶着帐篷双眼发直的看完,然后开始畅想亲自去拍三级是一种怎样的体验,睡女明星有多么美妙等等等等。
话题一旦展开,轻易不会完结,通常要延伸到很远很远。
年轻的他们极易幻想一切能够接触得到的漂亮女人,而我对这种幻想没有任何兴趣,不是清高,而是总会想起我妈死死攥住被子的指节。
那种预示着死亡的苍白,总是让我不能投入到欺辱一个女人的幻想中。
不能沉浸,那便思考。
我开始思考和性有关的一切。
第一个跳出来的问题自然而然——方同辉和我妈明明是合法夫妻,他们通过性行为孕育了我,那么又为什么在这件事上闹得如此暴力且不和谐?
我开始回忆我的童年。
太早的事我没有印象了,93年南行之后,方同辉总是无所事事,却又充满激情。
经常从他嘴里冒出来的词句大致如下——
南方遍地黄金,我想发大财,这工作干的真没劲儿,这破逼地方我真是待得够够的了,一点自由都没有,想发财就得闯,给我钱……
母亲有时候不吭声,有时候反驳他。
‘星河还那么小。’
‘不工作星河吃什么?’
‘家里钱不多了星河以后要用……’
方同辉拿了钱就去和狐朋狗友喝酒,回家和我妈吵架,大部分情况下只要一闹到动手的程度他就赢定了,三拳两脚就能把我妈揍翻,我上去撕吧时也被踹了好几回。
小部分情况下他们只是吵,一直吵。
方同辉浑身酒气,红着眼睛,疯狂挥舞双臂:“你个农村老娘们你懂什么?我比谁差?我凭什么赚不到钱?要不是这个破逼地方,我他妈早发大财了!”
母亲不服气:“这地方怎么了?谁栓着你,不让你发财了?”
“你根本就不懂!这里根本就没有我施展的空间!厂里论资排辈,出来做点小生意谁都能欺负一下,倒腾点废料卖都得给保安科交保护费!你到底明不明白,环境才是最重要的!不是南方人更聪明,是踏马的深圳比农安更加开放公平自由!”
母亲好像认同了,因为她的声音软了下来:“那你去吧,去深圳,赚了钱也不用都拿回来,每个月有200够我们娘俩吃喝就行了,我的钱给星河攒着,上大学,娶媳妇,不能动。”
“好!”
方同辉大喜过望,信誓旦旦:“我一定能赚到大钱,每个月给你邮1000……不!5000!到时候把咱儿子送进米国的大学,娶洋媳妇,住大别墅!”
他源源不断的说着好听的话,给母亲画了一个巨大的梦幻的泡泡,泡泡里充斥着“我一定会让你们过上好日子”、“未来我们会有一栋大大的房子”、“我会让你变成一个贵妇”、“小星星以后就是少爷了”等等诸如此类的澹妄虚言。
那天夜里,方同辉在母亲身上拱了七八分钟,是他最牛逼的一回。
他要去自由的天地里施展才华了。
他带着母亲辛辛苦苦攒下的3000块钱出门,精神焕发,气势昂扬。
5个月后,灰溜溜的回来。
这中间,乃至之后,都有很多细节我不清楚,我只是忽然察觉到,他的身上开始压抑着一种什么东西。
吵架和打架开始变得越来越频繁。
很多时候,当方同辉借着酒劲把母亲掀翻之后,都会按在身下狠操一顿,我不想用这个字,像是随意处置一件物品,但我找不出来相近的意思去替代。
而且,狠归狠,时间却越来越短了。
4.自由万岁
再后来,方同辉通过一个什么大哥发了一笔横财,路子好像和南韩有关系。
那是我过得最舒服也最凄凉的一个春节。
舒服是因为我终于有肉吃了,凄凉则是因为母亲病倒了,而方同辉不在家,他和一个歌舞厅里的妓女搞得热火朝天。
他应该是极快乐的,因为当我冲进去寻他的时候,亲眼看到他把脑袋埋在那个妓女的胸部,放浪形骸,醉眼朦胧。
他大约是在说:“还是你得劲儿,比我家里那个黄脸婆得劲儿一万倍!”
我当然没有听到,那是我后来根据当时的画面脑补出来的。
我在脑海里一遍遍的勾勒他的表情,他的淫笑,他翕动的油腻嘴唇,以及,当我把酒瓶子甩过去砸在他头上之后,他的愕然与愤怒。
细想想,那时我就挺虎了,我真的想过要把断茬插进他的脖子里。
当然我没有,我只是很委屈的吼道:“我妈都要死了,你还有脸在外面玩?!”
自那之后,我妈真的开始向死亡滑落。
慢慢的,悄悄的,静静的,是滑落而不是坠落。
因为他大部分时间不管不顾,而我既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也缺乏改变的能力。
有时候,当他愿意说谎哄一哄我们时,我甚至感觉挺好的,不回家就不回家吧,我妈终于不用挨打了。
至于方同辉和那个大胸妓女搞在一起的事,只要他不从家里拿钱,我就不在乎。
后来有一次我在街上碰到了那个妓女,她看到我时忽然一愣,紧接着,眼神有些瑟缩和闪躲,撇向一旁。
我从她身旁经过,没准备搭理她,她却忽然从兜里抓出一大把钱,匆匆往我手里一塞,低声道:“别怪姨,我也只是生活,我也有个女儿要养……”
我没接她的钱,任由那把钱洒落,只是冷冷回望。
那时我母亲已经去世了,方同辉也去了韩国,我不缺钱了,缺的时候也能靠拳头打出来。
她杵在那里,垂着头不敢看我,手足无措。
“怕我拿你女儿撒气?”我轻声问。
她整个人忽然就应激了,我能看清楚她每一根肌肉都在同一个瞬间紧绷起来,露在外面的小臂上泛起密密麻麻的鸡皮疙瘩,指甲深深抠在肉里,指节和我妈一样泛着青白。
但她并没有冲我发火,只是恐惧而又无助的看着我,像是在哀求我别那么做。
我心里堵得慌,弯腰捡起一张十元纸币,揣到口袋里,从她身旁走过。
“没怪过你。”
我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想的。
那时的我已经深刻理解了方同辉在彻底离开前留下的那句话:“我只是想去追求自由而已,有什么错?!”
是的,抛妻弃子的自由,没有错。
……
5.对与错
方同辉的新魔怔,大抵上是诞生于那笔横财。
一夜爆发之后的他,重新找回了自信。
“在深圳的失败不是我的错,是世界给我的自由仍然不够!”
“咱们国家根本没有自由,干什么都有关姥爷管着,农安这个逼样,深圳也没好到哪儿去!”
“操你妈的黑皮狗,正事一点不干,专门欺负老百姓!”
“这狗屎一样的世道,根本不给好人一点活路!”
我到很久之后才知道,带他赚钱的那个大哥被打掉了,罪名是走私。
他倒是没事,但也失去了赚钱的门路,从夜夜笙歌的辉煌中跌落,于是愈发狂躁。
母亲不能理解:“深圳都不行,还有哪里好呢?你就不能安稳下来好好过日子吗?”
“米国!”
方同辉目露神往:“米国是世界上最自由最民主的国家,只要能去到米国,我一定可以发财!”
拙于言辞的母亲只用了一句话就把他问得恼羞成怒。
“难道在米国走私不犯法?”
现在想起来,这是一个何等天真,却又何等犀利的问题。
方同辉恼羞成怒,愤而大吼:“你懂个基霸,在米国刷盘子每个月都能赚上两万块!”
母亲马上不吭声了,我也感觉很荒谬。
因为他在家里连碗都不洗。
但他魔怔似的想去米国,那个神圣的自由国度。
仿佛他一个在国内讲着母语都混不好的垃圾,到了米国马上就能摇身一变,成为社会精英,走上人生巅峰。
在他彻底消失之前的一段时间里,一直试图从我妈那里抠出最后的钱,以做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