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3章 她就是这部戏的女主角!(4000)

「作家的遗愿是拍摄出大火的作品,你就用一台摄像机拍摄,这不是毁原着吗?」常孤是万万没想到自己来陈歌这里的第一件事竟然是拍电影,不过他并不讨厌这种感觉:「另外,拍摄电影没你想的那幺简单,我们需要做很多准备才行,演员、场地、各种道具和器械。」

「除了摄影器械外,其他的我这里基本上都有。」

「拍摄器械我倒是有。」常孤回忆道:「你还记不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那个度假村?我生前使用过的器械都放在了那里,可以先取出来借给你用。」

「你这个借字可就见外了,再说你的东西你来用,这不是叫物归原主吗?」陈歌抱起小小,示意常孤跟着他:「我先带你参观一下吧,你看看有没有合适的场景。」

拉开通往地下的铁门,阴风扑面,常孤差点没站稳,连他这个鬼都觉得阴森的地方,确实是有些可怕。

「大家集合一下啊!准备拍电影了!」

陈歌拿出漫画册,站在楼梯上朝着场景大喊。

没过一会,人头滚滚,先是暮阳中学的人偶追着自己的头跑了出来,紧接着是活棺村那些颇有乡土气息的鬼怪,很快医生们也从地下尸库走出。

几个月的时间,陈歌的恐怖屋已经变成了一个大家庭,里面的成员越来越多。

「这些都是我鬼屋的演员,拥有丰富的扮鬼经验,让他们做主角或许不行,但当群众演员一点问题都没有。」陈歌很是满意的看着自己的员工们,根本没注意到常孤已经变绿的脸。

这宛如百鬼夜行一般的地狱场景,竟然是选角现场,常孤嘴角轻轻抽动,习惯性的点了点头:「挺好。」

「你拍的电影我也看过,很不错,后面就交给你了。」陈歌将常孤推到了无数执念、厉鬼和红衣中间:「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位是常导,他负责接下来的拍摄,大家尽量配合他一下。」

被一道道猩红的目光注视,常孤有种自己身体被撕裂的错觉,普通厉鬼的目光他还能承受,但红衣的眼神他是真受不了。

「你们先在这里讨论一下剧本,整理一下拍摄思路,我去把度假村的拍摄器械弄回来。」陈歌叫来104路公交车的司机唐骏,他让小布把灵车从荔湾镇弄回来后还没开过几次,主要是这辆车上路后很容易成为都市传说。

「虽然我不像其他的老板有自己的跑车、名车,但好歹我有自己的司机。」

路上花费了很长时间,等陈歌搬运完所有拍摄器械重新回到鬼屋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三点多了。

他直接把公交车开进了鬼屋,让员工们帮忙把所有器械搬入地下。

「常孤,你们讨论的怎幺样了?」陈歌看见很多鬼屋员工都在做准备、背台词,他发现常孤的组织能力也很不错。

「我简单看了一下作家的几本书,其中最好拍摄的是一本青春校园喜剧小说——那年夏天我十八。当然我不是说作家的其他小说不火,他的每本书都很火,只是这本比较容易拍摄,咱们这里有很多学生,学校场景也比较多,可以多个角度进行拍摄……」

常孤后面说的是一些专业术语,陈歌自己也听不明白,他只能不断的点头:「场景选好了,演员确定了吗?」

「我发现了一个很有天赋的演员,看到她的第一眼,我就知道女主非她莫属。」常孤将身边的笔.仙拉了过来:「她简直就像是为了这个剧本而生的一样,既有青春洋溢的一面,又暗怀不能分享的心事,最主要的是你看她的眼神,其中隐含着质疑、焦虑、冲动,还有一丝憧憬和希望,什幺是青春,这就是青春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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