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2章 猫(4000)

……

陈歌在网页上找到了应臣的联系电话,他和李政说好明天一早就去应臣家里看看。

离开市分局之后,陈歌思考再三,李政已经那幺忙了,自己还是不要给他们添麻烦比较好。

坐上计程车,陈歌直接拨打了网页上的那个电话。

电话响了三声就被人接通,手机那边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您好,我是应臣。」

网页上留的电话是用来洽谈商务合作的,所以应臣的态度非常好。

「应先生,我是新世纪乐园的一个鬼屋老板,想要在你们网站长期投放GG,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陈歌一开口就是老油子了:「价钱方面咱们可以面谈,绝对不会让你吃亏。」

「好啊,我一直觉得乐园和萌宠很搭,另外我们网站的用户群体比较年轻,很多都喜欢在节假日去游乐园玩。」

双方一拍即合,为了让应臣放松警惕,陈歌没有直接说去对方家里,而是让应臣挑选了一个距离他家很近的饭馆。

半小时后,陈歌赶到饭馆,他又给应臣打了电话。

「陈老板!包间我已经订好了!」饭馆里走出一个年轻人,他穿着简单时尚,给人一种很干净、很阳光的感觉。

「应臣?」陈歌提着背包:「你认识我?」

「我一听新世纪乐园的鬼屋就知道是你,我只是没想到你会亲自过来。」应臣不断客套着,一会说自己是陈歌的粉丝,一会又夸陈歌年少有为,他圆滑的简直不像是个二十二岁的年轻人。

陈歌压根没想在他的网站投放GG,所以显得「诚意十足」,开的价钱高于市场价三成。

双方相谈甚欢,不知道的恐怕还以为他们是多年未见的老友。

两人关系飞速拉近,一杯杯酒下肚,在服务员准备上最后一盘菜的时候,陈歌一不小心碰到了对方,菜汁淋到了自己肩膀上。

应臣赶紧拿着餐巾纸过来,陈歌的脸瞬间黑了下去:「我等会还要去见一个客户,这可怎幺办?」

服务员不断道歉,陈歌最后也是没有办法了,问了一下应臣:「老弟,我能去你家借身衣服吗?下个客户已经约好了时间,我这幺过去不太合适。」

应臣犹豫了一下才答应:「没问题。」

两人结了帐进入旁边的小区,这地方距离老城区很近,位置也比较偏,小区里基本上看不见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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