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8章 子窃父权,其罪当诛

又或者随着太子丧期结束,将要逐步回到时流的视野中来,而圣人恰好抓住这么一件事,狠狠的来上一把杀鸡儆猴。

总之无论出于什么原因,源洁就是这么倒霉,恰恰撞到了圣人有此需求的枪口上来,结果便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这样一个结果,还真的跟张岱没有太大的关系。

他将这件事捅到圣人面前去,往小了说是他作为一个消费者在进行维权,并且还在维权的过程中发现了一个阴阳合同的问题。

往大了说他作为一个供奉近侍官,在察觉到朝廷对于赃物处置的程序中有此漏洞,进奏朝廷希望修补漏洞,从而强化司法过程的公正和清晰度,帮助朝廷挽回损失,这也是一个正臣、直臣该做的事情!

而且抛开了圣人那点小心思不说,张岱也觉得应当树立这么一个典型出来。

唐代职权滥用的问题本来就非常严重,而子弄父权甚至都可以称得上是一个常见的现象了。诸如姚崇在长安担任宰相,他的儿子们在洛阳卖官鬻爵。宋璟乃是清直的典范,但是他的儿子几乎没有一个好东西。

还有之后上位的宇文融,同样是因其子贪赃纳贿甚巨,从而再次遭到贬谪。一直向宰相冲刺的卢从愿,则因其子高价卖粮给官府遭到御史检举,从而断绝了拜相之路。

这些大唐的官二代们,他们自小生活在权力中心当中,所见到便是父辈弄权作威的事迹,耳濡目染之下将此当做寻常,自然而然的加以模仿。

可是他们却又没有相匹配的阅历与能力,尤其没有相应的权势,自然便将主意打到父辈所掌握的权力上来。

他们的行为轻率莽撞,目的与手段有时候都浅薄的可笑,因此累及父辈,乃至整个宗族都为之覆灭。

源洁为什么敢搞这些事情?并不是因为他蠢,而是因为时代风气如此。

他们自然而然将父辈所拥有的职权当作家族本身所拥有的资源,任意的进行使用,并不是源洁一个人在这么干,而是他们小圈子的一种风尚和习惯。

此番源洁因为任意插手京兆府的事务而遭受极刑处置,想必能够惊慑住一部分官二代们一段时间。张岱在上书奏事的时候倒是没有设想过此节,但既然产生了这样的效果,倒也算是一个意外之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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