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锦文把照片传递给姚卫华他们,大家仔细看了看店铺门面。
只有姚卫华很遗憾地道:「没拍到人,可惜。」
猫子翻了一个白眼。
冯小菜继续道:「这一整栋楼,一共五层,全是做那种生意的,里面有一帮地痞,带头的叫曾超,绰号叫『草狗』。
6月9号深夜,万思苗就在门里的凉椅上坐着,和她一起的有三个女人。
万思苗是在接近深夜十一点多,外出买夜宵,然后就没回来。
凌晨过后,她的尸体在四海胡同的垃圾站被人发现,报警的是在夜市吃夜宵的两个男人。
垃圾站旁边有一个厕所,门当时锁着的,夜宵喝酒的那些人,喜欢在厕所旁边小解。
有两个醉酒的人,小解的时候,在垃圾站里发现了尸体。」
姚卫华问道:「他们是怎幺发现尸体的?」
这时候,杨锦文从案卷里拿出一摞照片,分给他们看。
冯小菜回忆说:「因为当时,有一条流浪狗在垃圾站找吃的,它突然从里面传出来,把两个报案人吓了一跳。
他们没在意,继续回去喝酒,那条狗就在夜市里跑来跑去,然后就有人发现这只狗的嘴毛、脖子的毛发和腿上的毛发全是血。
那两个小解的人是治安大队的,有一定的经验,当即就找来一把手电筒,跑去垃圾站。
垃圾站都是没有门的,挨着门口摆着三个很大的铝皮垃圾箱。
就在垃圾箱的后面,他们发现了万思苗的尸体。」
猫子心里一哆嗦:「那流浪狗舔了人血?」
杨锦文找出现场的照片,仔细端详着。
狭窄的马路上,停放着闪烁着红蓝灯的警车,垃圾站的门口用麻绳围起来,当做警戒线,线外是密密麻麻的围观人群,对着漆黑的垃圾站里指指点点。
其中一张照片是技术员从侧面拍摄到的,原三大队的大队长高杰,站在麻绳外面,他握着手电筒,射向垃圾站里。
他的旁边是顾军、冯小菜。
他们看见肮脏的铝皮垃圾箱后面,出现了一个偏着脑袋的女性头颅。
她的脸偏向外面,双眼圆睁,迎着刺目的手电筒光晕。
她的脖子和脸上血糊糊的,并粘着一丛丛狗毛……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