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玲穿著中式的婚礼制服,握著鲜下车。
她一出现,立即就引起了骚动。
珠圆玉润,不是形容女孩胖的,而是一种丰*腴肥美的形象。
温玲不仅漂亮,脸型还很大气,属於能镇得住场子的当家人。
她看似平静,心情却很激动,她瞄了一眼杨锦文,含笑低头。
杨锦文握著她温热的手,觉得很恍惚。
这几天,他感觉像是做梦一般。
看似遥不可及的事情,却快速的逼近了眼前。
订婚是早就商量好了的,真到了这天,杨锦文似乎没有做好准备。
但无论如何,温玲是值得自己为之付出的。
杨锦文把她的手挽在自己的胳膊,带著她往礼堂缓缓走去。
站在两边的人群,纷纷向他们注目鼓掌。
走到一半的时候,何金波眨了眨眼,推了一把郑康。
“老郑,我突然想起一事儿。”
“什么事儿?”
“八八年的时候,咱们还在派出所当差,有一回,我们在市二中旁边的桥洞,处理一起打架斗殴。当时逮著一个女孩,我怎么越看,越觉得当时那个女孩子就是温玲呢?”
郑康纳闷:“誒,你別说,是有点像。”
“我记得,当时还有一个往脸上抹泥巴的男孩子,是安钢的子弟,会不会就是杨锦文这傢伙?”
“不会吧?”郑康摇头。
“怎么不会?”何金波斩钉切铁地道:“你不记得了,杨锦文刚从警那会儿,温玲也刚调到城北分局。
她一下子就喜欢上杨锦文了,要说这两个人之前不认识,我打死都不信。”
听他这么一说,郑康觉得很有道理,当时温玲对杨锦文显得非常主动。
这时候,温玲挽著杨锦文的手,迈向饭店的大堂。
何金波和郑康望向他们的背影。
郑康马上道:“杨锦文这背影好像真的是那个小子!”
他清楚的记得,八八年夏天的某天傍晚,夕阳很美。
女孩抢走了男孩的自行车,男孩站在青色的稻田旁边,举手齐眉,望向女孩的背影。
当时,郑康和何金波穿著公安制服,站在他们的身后,正商量著调职刑警队的事情。
那天是阳光灿烂的日子。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