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4章 你行,你上!

另一头。

杨锦文和蔡婷拿著宗江县城上报的案子,从1月23號开始,一遍遍地梳理。

时隔半年,未侦破的命案积案一共有两起。

第一起积案,是在仓山镇外的树林里,尸体发现的时间是在二月初三的下午,案卷里配有被害人和现场的照片。

致死原因是后脑勺有钝挫伤,应该是被板砖砸死的。

被害人年龄为男性,名叫张抗美,年龄55岁,身高相貌和衣著都有详细描述,被害人身上所携带的钱財被抢走,推测为侵財杀人案。

当地刑警队查了两个月,没找出凶手。

第二起是一起流浪汉被杀案,地点是在石泉乡的邮电局旁边,案发时间是在三月十八號的深夜,报警人是邮电局的工作人员。

流浪汉的具体身份没查出来,更不用说找出杀人凶手,之所以成为积案,查无可查,当地刑警队判断,可能是隨机杀人,他们摸排了整个乡镇,同样没找出凶手。

这两起案件被暂时搁置,案卷当然也是束之高阁。

刑警队的力量是有限的,不可能把所有资源耗在一个案子上。

再说技术手段也不行,只能通过人际关係走访,判定是侵財、或是仇杀等等。

如果找不出来线索,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一直到千禧年后,户籍管理的信息化发展,dna的使用,那真的是大放光芒的时候。

全guo各地的刑警队,当时不是在追逃、就是在抓捕的路上,以至於一个市局,一年下来,清理了百分之九十的命案积案。

杨锦文仔细研判了这两起案子,老人被杀的原因是侵財,不太符合自己要找的案子。

流浪汉被殴打致死,確实像隨机杀人,如果不是老手作案,並且之后再没有类似的命案发生,再加上刑警队走访过,排除了会產生矛盾的嫌疑人。

那么可以推测为,某个凶手在深夜时分遭遇了流浪汉,在某种作用下,產生了恨意,导致杀人。

无纠纷、无利益杀人,並且流浪汉对凶手也造成不了什么损害,而且当地刑警队也寻找过目击者,当时有目击者声称,流浪汉是外地人,神志有问题。

流浪汉一直住在邮电局旁边的巷子里,搭了一个棚子,如同狗窝般大小。

案发当天晚上,有附近住户看见,流浪汉当时已经在棚屋里睡觉了。

那么当晚,流浪汉更不可能和某人產生矛盾。

但有一点,杨锦文留意到,就是巷子最里面,是当地乡镇的夜市,里面有烤鱼店、烧烤摊,还有撞球厅。

杨锦文眯著眼,找来林乔。

“这个案子有些疑点。”

林乔马上道:“那个女人干的?”

上一页目录下一页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