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6章 猫子:话费要我命了!

六月一號,我们经过排查,在县城找到了这条金项链。

据死者男朋友描述,这条金项链就是死者脖子上戴著的。

金店的工作人员声称,五月三十號下午,一个身高一米六三的中年男人来金店,出售这条金项链。

我们加大力度排查,发现这个中年男人出售项链后,在县城的一家饭店点了一桌子菜,吃完之后,搭乘摩托车去了丹南煤矿。

我们顺著这条线,经过一天排查,找到了杨建辉。

並且从他身上搜出了大量不明来路的现金。

其次,就是案发现场的足跡,和他穿的一双解放鞋也完全匹配。

杨建辉也承认,在五月二十八號晚上,他確实去被害人家里盗窃,盗走了现金和金项链。杨建辉入室盗窃,演变成强坚杀人。”

听到这里,杨锦文心里產生了好几个疑问。

他问道:“那杨建辉承认杀人了吗?”

“他没承认,但罪证確凿,狡辩是没用的,我刚说了,人证物证都有,人確实是杨建辉杀的。”

“杨建辉和那女的认识吗?”

“认识。”

“怎么认识的?”

“被害人叫余静,她是卖银女,杨建辉曾经照顾过她的生意,知道她家里藏著钱。”

“我能去看守所见见他吗?”

傅明远本来想要拒绝,但想起领导讲的话,一定得把杨锦文留下来,要是这傢伙走了,领导回来,自己肯定得挨批评。

他回答道:“可以吧,我帮你安排。”

“谢谢。”

趁著傅明远给看守所打电话的时候,杨锦文看了看立在一旁的白板,上面的照片密密麻麻的,看样子,丹南刑警大队的抓捕任务很重啊。

丹南煤矿人员复杂,人数之多,依靠煤矿討生活的好几万人,这些人聚在一起,难免会发生一些大案。

安南市三区六县,要说治安情况,丹南县是最差的,不是丹南县局不作为,而是真的无能为力。

因为有傅明远打招呼,杨锦文和猫子去看守所后,直接就在探访室见到了杨建辉。

他穿著黄色的马甲,手腕上戴著手銬,在民警的押送下,缓缓地从门里走出来。

见到杨锦文那一刻,他睁大了眼,一下子扑在了窗口。

“小文,我没杀人,我真的没杀人啊!你是公安,你是刑警大队长,你救救我,你告诉他们,我只是偷了一些钱,我不敢杀人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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